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位于邹城市大束镇,始建于1954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鲁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精神病专科医院。1984年,医院设立精神科,2011年2月经济宁市卫生局审批正式更名为“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医院是市残联指定的“精神康复定点医院”,同时也是新农合、城镇医保定点医院。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病区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米,设有床位200余张。医院设有精神一科、精神二科、心理康复科等科室,病房内设施齐全,包括水冲式卫生间、淋浴室、娱乐室、餐厅、碗筷消毒机、自动饮水机、高清电视机、音乐放松等设备。 医院在济宁地区较早成立了心理咨询科,并在邹城地区率先开展精神病患者的心理社会功能康复工作。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医院引进了一名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并采购了团体生物反馈式治疗系统、音乐放松设备等,引进美国先进的《社会独立生活技能训练程式》,系统化地开展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家庭和社会。 精神科医护人员全部接受过省级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国内最先进的诊断、治疗技术。高呈营主任从事精神科工作30余年,在疑难疾病方面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曾被评选为“邹城市十大名医”,深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和爱戴。姜洪亮主任擅长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症、癔病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此外,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还设有眼科科室,虽然目前科室医生数量为0,但医院在眼冲洗、新生儿眼外伤、糖尿病眼底病变等相关疾病方面具有丰富的诊疗经验。医院与济宁岱庄医院有着业务联系,长期在医疗实践中博采众长,形成了独特的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医疗服务。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始终秉承“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竭诚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