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一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直属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自1950年建院以来,医院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多项任务于一体的重要精神卫生机构。作为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被誉为“铁岭模式”,在全国推广。 医院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总体规模庞大,提供全面的精神卫生服务。其中,开原院区的精神科和心理科被批准为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老城院区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则专注于轻症患者的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特色医疗服务包括主治精神疾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精神疾病鉴定、免费救治重性精神病患者以及治疗精神病伴发传染病等。特别是,青光眼科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科室,专门诊治晶状体脱位性青光眼、先天性无虹膜青光眼、先天性球形角膜伴青光眼等相关疾病。 无论是精神疾病的治疗还是心理健康的维护,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始终坚持“人文关爱、亲情服务”的理念,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尊贵、温暖的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