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一家专门从事精神病治疗、收养、救治和康复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隶属于广州市民政局。自1973年建院以来,医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占地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医疗设施。目前,医院共有600名人员编制,其中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占70%以上,包括8名高级职称和28名中级职称的专家。 作为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主要收治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三无”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医院核定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现设有12个病区和1个门诊部,目前已收治病人超过1000人。 在科室设置方面,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不仅拥有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康复治疗等多个核心科室,还特别设计了肿瘤内科,虽然目前科室医生数为0,但我们将继续努力,引进更多优秀的专家。肿瘤内科主要负责治疗面部淋巴管瘤、主动脉夹层、2型糖尿病性手掌筋膜纤维瘤病等相关疾病。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秉承“养治结合、供养与康复并重”的办院方针,实行三级开放的康复流程,通过“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手段,开展各种康复活动。同时,医院与香港利民会合作,开展全国的职业治疗项目,创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康复模式。 在设备和管理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配备有常规的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要。在病房管理上,实行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适应了各类病人的需要。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怀和支持下,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不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近年来,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医院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