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公益二类的“大专科、小综合”三级专科医院,同时也是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不仅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防治工作,更是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强制医疗、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市“120”医疗救护等任务的重要基地。作为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市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劳动力鉴定机构,以及省政府指定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机构,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医院设有多个临床科室,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口腔修复科。虽然口腔修复科目前医生数量为0,但科室致力于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口腔修复服务。针对牙齿脱落、智齿、颞下颌关节炎性疾病等口腔问题,科室将竭诚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方案。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拥有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医疗设施,编制病床1100张,目前在岗职工511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268人,聘用制人员243人,退休职工197人。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462人,其中高级职称68人,中级职称142人。医院门诊部设有精神卫生诊疗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验、康复治疗中心、内科、外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妇科、针灸推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并设有健康体检中心。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终秉承公益性的办院宗旨,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对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常抓不懈。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处处为病人着想,事事让群众满意。在合理收费、规范治疗的基础上,医院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口腔修复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声誉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