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如下: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公益二类的“大专科、小综合”三级专科医院,也是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防治工作,是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更是市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劳动力鉴定机构,以及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机构。 医院一院三址,总部位于汕头市金湖路50号,同时在护堤路龙尾红莲池和濠江区礐石上人家分别设立红莲池住院部和礐石分院。医院总建筑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编制病床1100张,拥有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目前在岗职工511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268人;聘用制人员243人。退休职工197人。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462人,其中包括高级职称68人(其中正高职称15人,副高职称53人)和中级职称142人。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口腔黏膜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目前科室医生数为0,但科室相关疾病如疱疹样口炎、舌创伤性溃疡、复发性阿弗他溃疡等疾病的诊疗水平得到了广大患者的认可。科室配备先进的诊疗设备,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终秉承公益性的办院宗旨,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对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常抓不懈。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处处为病人着想,事事让群众满意。在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声中,医院先后荣获省卫生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卫生先进单位”、“省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单位”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