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10月,占地面积5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司法和劳动能力鉴定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设有感染内科科室,虽然目前该科室医生数暂为0,但医院始终秉承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分别是莱阳主院区和莱山院区。莱阳主院区设有6个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1个临床心理科病房,1个老年康复科病房,编制床位500张。莱山院区设有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及精神康复科病房,开放床位200张。医院年均收治住院患者约3000人次,年门诊量达80000余人次。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的团队,现有在职职工4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3名,高级职称47名,中级职称129名,硕士以上研究生11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90%以上。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拥有62排螺旋CT、DR、CR、多导睡眠监测仪等60余台(套)先进诊疗设备,为临床诊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此外,医院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研、医疗、教学三大平台,精神疾病的诊疗水平显著提升。医院为鲁东大学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实践基地,精神科为山东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为烟台市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和精神卫生社会防治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精益求精的专科技术、仁爱互助的医院精神,赢得了患者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医院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为烟台市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