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儿医院)位于道山路18号。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国首批爱婴医院。占地面积约2.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950张。全院核定人员编制1346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职工1583人,其中编内1203人,编外380人,专业技术人员1478人,高级专家226人,其中正高63人,副高163人,有10名高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医院门急诊192.35万人次,出院6.88万人次,分娩2.17万例,手术2.26万例,比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4.93%、21.51%、18.62%、21.91%。根据2012年国家妇幼保健中心公布的全国妇幼保健机构运营与发展状况综合指标排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综合实力名列全国省级妇幼保健院前五强。在2018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系列第5名。医院始建于1935年5月福州成立的福建省立福州产育院,1938年抗日战争时期迁到沙县西门,建立临时诊所先后称福建省立高级助产职业学校附属医院、福建省立产院。1945年抗战胜利后回迁福州市乌山路先后改称福建省妇婴保健院、福州市平民产院。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3月成立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从专科性妇幼保健院转为综合性医院,1970年4月从省属下放福州市称福州市第三医院,1973年3月收回归省属改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1979年省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工作队改组为福建省妇幼保健指导所,挂靠省妇幼保健院。1991年3月福建省妇幼保健指导所并入医院设立保健部。1996年通过卫生部评审成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3年经福建省卫生厅批准增加“福建省妇儿医院”第二称谓。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担负全省妇女儿童保健技术业务指导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教学、科研工作。保健部下设4个业务科室和17个二级业务门诊,以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指导,作为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通过妇幼保健项目的实施,加强保健工作,规范产、儿科技术,开展基层妇幼卫生技术指导,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临床部下设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外科等临床科室,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医院计划生育、产科为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开展宫腔镜、腹腔镜、阴道镜、高频电波刀宫颈疾病诊治技术、显微输卵管复通术等妇产科诊疗技术,在高危妊娠的监测与处理、妇科复杂手术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医院建立妇科肿瘤实验室,开展妇科肿瘤研究,为妇科肿瘤早期诊断与治疗提供科学依据。产科实行家庭化病房和导乐式分娩,分娩量为全国同级医院之首,新生儿科对危重症抢救成功率在98%以上,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儿科对儿童常见病、疑难病症的诊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辅助科室配备有先进的全自动免疫、生化检测仪、彩超、CT、MRI等设备,为临床科室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九个福建省省级中心挂靠医院开展工作。福建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福建省新生儿救护中心依托全省建立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护体系,负责全省范围新生儿疾病防治和救护工作;福建省宫颈疾病诊治保健中心开展子宫颈癌的预防及癌前病变规范化诊断与治疗工作,为国家卫生部十年百项PCC项目示范基地。福建省儿童救护中心负责全省儿科诊疗技术培训及全省儿科危重症的救护工作。福建省生殖健康中心于2003年通过国家卫生部专家组评审,成为省内首家获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健康领域的临床、科研、培训工作,1999年1月5日我省首例双胞胎试管婴儿诞生,填补省内生殖医学空白;福建省产前诊断中心于2009年5月通过卫生部专家组评审,开展胎儿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及相应的筛查工作,遗传疾病、优生优育的方面研究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福建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于2013年8月正式启动,开展全省儿童保健服务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福建省妇女保健示范中心于2016年12月通过验收,开展妇女全生命周期保健工作,探索我省妇女保健服务模式创新和水平提升。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中心提升全省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规划中,医院负责承建福建省儿童医学中心和福建省生殖医学中心。福建省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儿科学分会、围产医学分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生殖医学分会、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妇幼保健专业委员会、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出生缺陷与控制委员会、福建省优生优育与妇幼保健协会儿童早期发展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护理学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护理学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福建省卫生信息协会信息技术分会挂靠医院开展工作。医院现有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1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专业基地容量和在培数量均为全省第一,住培医师结业考试通过率均高于全省结业考试通过率,外单位委派和面向社会招收数量占比超过50%。截止2019年12月,我院共培养了381名合格的住院医师,在培住院医师196人、专科医师6人。医院是福建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医学院校的专业理论教学和见、实习任务,同时承担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进修培养工作。医院设有7个硕士培养点,3个博士培养点,承担国内外研究生的培养和实习任务。近五年我院在科研课题、成果中也不断取得突破,全院共获得院外立项课题156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部级项目65项,厅市级项目79项,其他6项,共获资助经费4142.4万元。获得科技奖21项,其中省部级6项,厅市级15项。医院以诚信、奉献、求实、创新的精神开拓进取,曾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女职工组织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同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创文明单位建满意窗口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失眠症是一种持续相当长时间的睡眠的质和量令人不满意的状态,是睡眠障碍的主要形式。非器质性失眠是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使用的术语,指一组情绪因素作为原发病因或主要诱因的睡眠障碍。目前,随着对失眠的研究进展,已有多种新的分类。失眠是临床实践中很常见的一个主诉,在一般人群中也非常常见,有1/3以上的人一生可能会经历不同形式的失眠;可发生于任何年龄,并多见于妇女、老年人及心理功能紊乱和社会经济状况差的群体。,1.躯体因素,如疼痛、瘙痒、咳嗽、喘息、夜尿、吐泻等。 2.环境因素,如生活习惯的改变、居住环境的变迁、声和光的刺激等。 3.生物因素,如咖啡、浓茶及中枢兴奋剂和某些药物的戒断反应等。 4.遗传因素。 5.其他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如精神紧张、焦虑恐惧、担心失眠。,脑,对失眠症需要进行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等综合治疗。治疗的目标不是简单地延长睡眠时间,而是提高患者对睡眠质和量的主观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1.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应作为失眠症治疗的基础方案,目标是矫正患者关于睡眠的不良认知和不良睡眠卫生习惯。 (1)一般性心理支持治疗、睡眠常识健康教育,要点是帮助患者认识到睡眠时间需要的个体差异,建立并坚持符合“昼醒夜眠”规律的作息习惯,避免行程不良睡眠习惯等。 (2)认知行为治疗是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证明对失眠症有效的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知矫正训练配合刺激控制、放松治疗、反意向控制、睡眠限制等行为治疗进行系统的心理治疗。 2.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对减轻患者急性期的痛苦、提高心理治疗依从性有重要作用。但应避免长期用药,尤其慢性失眠患者,长期用药往往无效,还可导致药物依赖。部分长期用药者还会出现催眠药物性失眠。 常用的药物主要为:短、中效苯二氮卓类、褪黑素和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剂。对入睡困难为主的患者,可首选唑吡坦,右佐匹克隆(或佐匹克隆)、扎来普隆等短效类药物。对睡眠浅、易醒的患者,可使用艾司唑仑等。对经过仔细临床评估后判断伴有焦虑、抑郁情绪者,可使用曲唑酮、米氮平、多塞平等有一定镇静作用的抗抑郁剂,剂量一般较治疗焦虑、抑郁障碍时偏低。,1.发作性睡病 发作性睡病的睡眠发作是无法抗拒的,发作持续时间较短,每次不超过15~20分钟,发作后可有较长时间的精神振奋,常伴有一种或多种附加症,如猝倒、睡瘫及入睡前幻觉,夜间睡眠时间缩短。而嗜睡症的睡眠发作常能通过患者的努力而阻止,发作后睡眠持续时间长,无附加症状,夜间睡眠延长,在醒转时可呈酩酊状态。 2.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该症引起的嗜睡症除有日间睡眠过多的症状外,还有夜间呼吸暂停、典型的间歇性鼾音、肥胖、高血压、阳痿、认知缺损、夜间多动及多汗,晨起头痛与共济运动不良的病史。 3.器质性嗜睡症 常见于脑器质性疾病,代谢障碍、中毒、内分泌异常、放射后综合征等,可通过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躯体及相应实验室检查找到肯定的器质性致病因素。,无,睡眠脑电图检查可见睡眠的潜伏期延长,睡眠时间缩短,睡眠过程中生理性觉醒增多,REM睡眠期相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