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76年,坐落在北海市合浦县新的行政文化中心,是广西最早的精神病医院之一,也是北海市卫生系统唯一的精神疾病防治医院,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于一体,是国家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医院历史悠久,诊疗技术居广西同行业领先水平。2011年分设北海市合浦康复医院。两间医院共同承担着整个北海市的精神卫生及慢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重任。2011年底,医院引入国家3180万元投资进行医院扩建工程,在原址新建一号、二号住院楼、门诊综合楼及后勤保障设施,建筑面积13920.6平方米,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医院拥有职工292余人,实际开放病床600张,分设男、女5个病区及工娱治疗室、目前正在筹办开放性病区。医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并积极开展以精神病专科及康复治疗为特长的特色治疗项目,目前的诊疗项目包括:精神疾病诊治与康复、、电休克治疗、工娱治疗、慢性病治疗与康复、心理咨询服务、北海市精神疾病防治等工作。(一)医疗服务1.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认真实施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制度,培训率及考核合格率均达到100%。2.加强药品管理,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3.加大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医务科在我院2012年制定的《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特制定“危急值”报告制度。4.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有效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病人安全,近几年无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医疗纠纷发生。5.严格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业准入、资质准入,加强监督,全院无违法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执业许可证和医务人员执业证,从人员资格准入着手,全院医药护技人员全部合法执业、持证上岗。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执业注册工作。(2)认真执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师执业的定期考核和评价。较好地完成医师定期考核录入、变更执业相关事宜工作。对新进的医生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定科执业,方能授予处方权。(3)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师单独从事诊疗工作;特殊岗位人员有岗位培训合格证;无对外承包、无证上岗、非法行医等行为,没有发布过虚假医疗广告;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4)医疗、病案、药库等信息实现信息化管理。病案、出院病历及时归档,规范整理及保存,各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得到分析、反馈与利用。6.加强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近几年来安排相关医务人员参加各类短期学习班,研讨会等培训学习活动420余人次。加强对低年资住院医师及新进人员的培训,制定了《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及《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办法》,安排晋升医师到上级指定医院进行医师规范化培训;近几年引进外国精神病及康复专家3人到我院进行精神病、康复业务培训指导,多次邀请广西脑科医院精神科专家、教授到我院进行业务指导培训。派送了20余名临床医技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包括精神科诊疗专业、心理咨询、B超、心电图及检验等专业。近年先后派出护理管理、护理骨干人员到省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4人,到院外医院参观学习和短期培训学习58人次。7.开放工娱治场所,精神病患者住院周期长,每天采取半开放工娱活动场地,对患者进行功能训练和康复治疗等可以帮助患者放松心情,提高治疗效果。(二)精防工作2012年9月北海市卫生局在我院挂牌设立“北海市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办公室”,委托我院承担全市一县三区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标志着我院成为北海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北海市精防办成立后,首创了“精防日”运行机制,通过深入患者家庭、给患者提供面对面的全方位指导,确保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发现一例、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有效地杜绝和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和谐北海发挥积极作用。自我院承担全市精防工作以来,北海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报告率及管理率稳居自治区前茅。截止2016年7月1日零时,我市在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919人,患者报告率4.35‰,稳居自治区区第一名。全市患者管理率95.22%,规范管理率64.43%,服药率64.24%,规律服药率53.26%。2015年,我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探索和创新精神卫生工作模式,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规范的基本医疗、康复和心理健康服务,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参与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申报工作,并代表广西成为全国40个试点城市(区)之一。该项工作已于2015年全面开展,计划至2017年底完成国家验收。通过3年的示范区建设,我市将使精神卫生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乃至全国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为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目标提供依据。(三)心理咨询服务2016年,我院建成北海市第一条心理咨询热线(0779-7280001),经过几个月的调试运转,现已正式启动。热线主要定位于处理心理危机,助人自助,尤其是有自杀意念和行为的来电。现咨询中心配有专业心理咨询师5人,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抑郁状态,是一种常见的心境障碍,指没有明确奋斗目标,精神颓废的状态。心中极其压抑,时常感到十分烦躁不安。会走极端。,不明,脑,1.治疗目标 抑郁发作的治疗要达到三个目标:①提高临床治愈率,最大限度减少病残率和自杀率,关键在于彻底消除临床症状;②提高生存质量,恢复社会功能;③预防复发。 2.治疗原则 ①个体化治疗;②剂量逐步递增,尽可能采用最小有效量,使不良反应减至最少,以提高服药依从性;③足量足疗程治疗;④尽可能单一用药,如疗效不佳可考虑转换治疗、增效治疗或联合治疗,但需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⑤治疗前知情告知;⑥治疗期间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⑦可联合心理治疗增加疗效;⑧积极治疗与抑郁共病的其他躯体疾病、物质依赖、焦虑障碍等。 3.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是中度以上抑郁发作的主要治疗措施。目前临床上一线的抗抑郁药主要包括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代表药物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代表药物文拉法辛和度洛西汀)、去甲肾上腺素和特异性5-羟色胺能抗抑郁药(NaSSA,代表药物米氮平)等。传统的三环类、四环类抗抑郁药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由于不良反应较大,应用明显减少。 4.心理治疗 对有明显心理社会因素作用的抑郁发作患者,在药物治疗的同时常需合并心理治疗。常用的心理治疗方法包括支持性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人际治疗、婚姻和家庭治疗、精神动力学治疗等,其中认知行为治疗对抑郁发作的疗效已经得到公认。 27.物理治疗 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物理治疗手段——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治疗,主要适用于轻中度的抑郁发作。,通常需要和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人格障碍进行鉴别。,无,首先进行血常规、血生化、心电图、头颅CT等检查,排除器质性可能。其次,确定患者为心理因素,根据患者的不同症状,选择不同的心理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