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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食药监局07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河南食药监局07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发表人:中医养生之道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的关注不断提高,药品广告市场也日益繁荣。然而,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违法药品广告的问题。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发布了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公告指出,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专项行动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药品广告。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虚假宣传疗效:一些药品广告夸大其词,宣称该药品能够包治百病,甚至有治愈癌症、艾滋病等绝症的功效。这些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伤害。

2. 未经批准发布广告:部分药品广告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擅自发布广告。这些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给消费者带来健康风险。

3. 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一些药品广告使用虚假的专家、患者证言,或者未经证实的科研成果,误导消费者。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1. 仔细辨别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2. 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药品。

3. 如发现违法药品广告,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此外,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醒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发布违法药品广告。

本站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任何关于疾病、用药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当面诊断,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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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假冒伪劣药品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近日,一款名为“三十六位帝皇丸”的保健品在宣恩县老百姓大药房被消费者马先生购买后,出现了不良反应,经鉴定为假冒产品,引发社会关注。

    马先生于10月29日晚在老百姓大药房沙湾分店购买了“三十六位帝皇丸”,共计3盒,花费180元。服用10粒后,马先生出现了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他怀疑药品存在问题,经查询发现,该药品在今年上半年已被甘肃省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冒产品,原因是生产企业不存在。

    老百姓大药房方面表示,购货渠道合法,是否为假药需要权威部门鉴定。记者查询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确认了该药品的假冒信息。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并联系生产商。

    马先生与药店未达成协议,决定起诉。12月21日,恩施市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药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并保留购物凭证。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以下是一些与药品安全相关的建议:

    • 购买药品时,要到正规药店或医院,并索要发票和药品说明书。
    • 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 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
    • 关注药品安全信息,了解假冒伪劣药品的查处情况。
    • 提高自身药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 一杯好药,得来不易。

      首先,要有优质的药材。中药材的采摘、加工、储存等环节都至关重要。采摘时要选择成熟、饱满的药材,加工过程中要保证药材的色泽、气味和有效成分不受损失,储存时要避免潮湿、霉变等因素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药材的质量和药效。

      其次,还要有高超的制药技术。制药师需要熟悉药材的药性、药效,掌握各种制药工艺,如煎煮、炮制、粉碎等。只有经过严格的生产工艺,才能保证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三,还要讲究正确的用药方法。有了好药,再用正确的用药方法,才能发挥药品的最大效用,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用药方法、剂量、疗程等因素都会影响药效,其中剂量的影响最明显。剂量过大或过小,都可能影响治疗效果。因此,要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和药物的特性,合理调整剂量。

      不同的药物,需要不同的剂量。

      例如,抗菌药物需要根据细菌的种类和菌株的敏感性来确定剂量;抗肿瘤药物需要根据肿瘤的大小和患者的体质来确定剂量;中成药需要根据药材的药性和患者的体质来确定剂量。

      此外,不同剂型的药物也需要注意使用方法。例如,口服液、片剂、胶囊等固体剂型需要根据药物的崩解度和溶解度来选择合适的剂量;注射剂需要根据药物的半衰期和患者的代谢速度来确定剂量。

      总之,正确用药是保证疗效和安全的关键。

      

  • 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的蓬勃发展,药品广告也日益泛滥。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药品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其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上的违法广告尤为突出。

    一些药品广告夸大其词,宣称“无任何副作用”、“根治”、“疗效最佳”等,误导消费者。更有甚者,处方药广告充斥媒体,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药品企业重营销轻研发,缺乏核心竞争力;二是广告经营单位法制意识淡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法律法规;三是监管力度不足,部门间协作不畅。

    针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二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三是提高药品企业的法制意识,引导其诚信经营;四是加强媒体自律,严格审查药品广告内容。

    此外,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理性对待药品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药品市场也日益繁荣。然而,假药问题也随之而来,给患者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同仁清肺胶囊”等三种假药,提醒患者不要购买这些产品,以免贻误病情,危害身体健康。

    据了解,这些假药分别是:“同仁清肺胶囊”、“胰复清片”和“益肾清脑降压宁胶囊”。它们均标榜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但实际上却是未经批准注册的假药。

    其中,“同仁清肺胶囊”标示研制单位为“中国中医药疑难病研究中心”,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240”。然而,经核实,该研制单位为虚假机构,批准文号也并非真实存在。

    “胰复清片”和“益肾清脑降压宁胶囊”也存在类似问题。它们标示的研制单位和批准文号均为虚假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患者,购买药品时应到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并查询药品是否经过批准注册。如发现假药,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此外,患者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 了解药品的基本知识,包括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
    • 购买药品时,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信息,如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
    • 不要轻信虚假广告,盲目购买未经批准的药品。
    • 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不要自行用药。

  • 2024年9月5日,19:53:25,徐州市的一位家长带着孩子来到京东互联网医院进行在线问诊。家长主诉家人乙流,孩子12月初曾经甲流过,担心孩子再次感染,询问是否需要给孩子吃药预防。医生通过视频连线,详细询问了孩子的病史和现状,结合专业知识,给出了科学的建议。

    医生首先表示,乙流和甲流是两种不同的病毒,孩子曾经甲流过并不代表他对乙流有免疫力。然后,医生解释说,预防性用药并不能完全避免感染,且如果孩子确实感染了乙流,预防性用药也不能替代治疗性用药。因此,医生建议家长不必给孩子预防性用药,而是密切关注孩子的体温变化,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立即就医并积极治疗。同时,医生也提醒家长,老年人由于免疫力较弱,可以考虑预防性用药,但具体情况还需咨询专业医生。

    家长表示理解和感谢,称赞医生的专业和耐心。整个问诊过程中,医生始终以友善、温暖的态度与家长交流,体现了医生对患者的关心和责任心。最终,家长决定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处理,并表示会在有需要时再次寻求医生的帮助。

  • 近年来,我国医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在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在7月11日召开的健康生产力与科学发展论坛上,国家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透露,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经确定为300多种中药和西药,将基本满足临床85%的需要。

    回顾我国2004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包括2033种药品,其中西药800多种,中成药1200多种。经过精简和优化,目前的基本药物目录已经缩减至300多种,更加突出基层、基础、基本的三原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旨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郑宏司长表示,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将首先在3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随后将逐步推开,原则上在基层地区全部配备使用。同时,北京等地的大医院可以自主确定基本药物用药比例,增加其他适用药品,以满足不同患者的个性化需求。

    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基本药物的使用可以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另一方面,基本药物的实施可以规范用药行为,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此外,基本药物目录的公布也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目录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基本药物的研发和生产;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目录合理配备和使用药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总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敲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基本药物制度迈上了新的台阶,为广大患者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 “小病进药房,大病上医院。”随着平价药房和网上药店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购药。然而,盲目购药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带来健康风险。本文将为您介绍药店自购药的黄金准则,帮助您科学用药,守护健康。

    一、对症购药,避免盲目用药

    不同的疾病需要不同的治疗方法。在药店购药时,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症状,避免盲目用药。例如,发热可能是感冒、炎症、感染等多种疾病的症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不确定病因,建议咨询医生或药师,避免误诊误治。

    二、了解药品成分,避免重复用药

    许多药品成分相似,过量或重复使用可能导致药物相互作用、副作用等问题。在购药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成分,避免重复用药。如果不确定,可以咨询药师。

    三、注意药品规格和剂量

    不同的药品规格和剂量对应不同的疗效和副作用。在购药时,要根据自己的病情和体重选择合适的规格和剂量,避免过量或不足。

    四、关注药品有效期

    过期药品可能失效或产生有害物质,使用过期药品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在购药时,注意查看药品有效期,避免购买过期药品。

    五、注意药品储存条件

    不同的药品需要不同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要注意药品储存条件,避免药品变质失效。

    六、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抗生素

    抗生素是处方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滥用抗生素会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加,降低治疗效果。在出现感染症状时,应及时就医,避免自行购买抗生素。

    七、关注药物不良反应

    任何药品都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药店自购药虽然方便,但需要谨慎对待。通过掌握正确的购药方法和用药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健康。

  •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相较于2009年版,目录品种从307种扩充至520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中药饮片100种。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结构上进行了优化,增加了抗肿瘤、血液病等专科用药,并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同时,目录还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标准化,有利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保障供应和全程监管。

    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过程严格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能力。目录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医改,促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互联互动,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确保基本药物安全可及,逐步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旨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它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旨在提高药品可及性和保障用药安全。

    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纳入目录的药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要求。此外,一些急救、抢救用药和独家生产品种,经过论证后也可以纳入目录。

    药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首先,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零售价,通过集中网上招标和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的不合理加价。其次,实行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此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还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确定合理比例。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然而,关于国家基本药物也存在一些常见误区。例如,基本药物品种不是越多越好,而是应满足基本用药的需求;基本药品价格不是越低越好,而是应价格合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并不是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可以根据病情实际使用其他药物。

  •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一些打着“绿色、安全”旗号的保健品和药品,然而,其中一些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却备受质疑。近日,桂林市发生了一起因误用“液体安全套”导致女性意外怀孕的案例,再次引发了人们对这类产品的关注和警惕。

    桂林市的蒋女士等三位女士,在一位代理商的推荐下,购买了名为“维妮好”的消毒液,声称具有100%的避孕效果,并被誉为“液体安全套”。然而,在使用该产品后不久,她们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寻求赔偿无果后,她们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经销者和生产者赔偿损失。

    经调查,该产品实际为消毒水,并非药品,且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的检验证实,该产品具有杀菌作用,但并无杀精避孕效果。而该公司在广告宣传及包装和说明书上却夸大了其功效,误导消费者。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选择保健品和药品时,一定要谨慎辨别,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保健品和药品市场的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选购保健品和药品的建议:

    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2. 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了解产品成分和功效。

    3. 不要轻信虚假宣传,理性消费。

    4. 如有疑问,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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