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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存放多年的滋补药品,是否还能服用呢?这不仅是许多家庭关心的问题,更是保障我们健康的重要一环。老药工们总结了一些经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辨别过期中药的真伪,确保用药安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过期中药可能带来的危害。过期中药中,一些成分可能会发生分解,产生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辨别过期中药,及时处理,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辨别方法:
一、药材类补药:
1. 人参:颜色由白色转为淡黄色、黄色或炒米色,表明还可以服用。若霉变、虫蛀严重,则不可再用。
2. 鹿茸、冬虫夏草、蛤士螟油以及构柜子等,若表面出现深棕色(俗称“走油”),折断面也呈深棕色,或有哈喇味,均不宜再用。
二、中成药类补品:
1. 丸剂:表面皱缩、霉斑、虫蛀、粘性、酸味等,均表明已变质。
2. 胶囊剂:吸潮粘连、凝结成团、发霉等,均表明已变质。
3. 冲剂:吸潮发霉、凝结成块等,均不可服用。
4. 膏滋剂:糖质结晶析出,隔水炖煮后仍可服用。若出现霉菌斑块、酸败气味等,则不宜再用。
5. 片剂:变色、裂片、松片、粘连、发霉、虫蛀等,均不可再服用。
6. 糖浆剂:絮状、块状沉淀物、发酵、翻泡等,均不可再服用。
7. 补酒:大量沉淀或酸败气味,则不宜饮用。
8. 口服剂:块状沉淀物、发霉、发酵、哈喇味等,皆不可再服用。
总之,在服用任何滋补药品时,我们都应该仔细阅读说明书,注意药品的有效期和失效期。如果不确定药品是否过期,可以参考以上方法进行辨别。同时,我们也要关注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保障用药安全。
本站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任何关于疾病、用药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当面诊断,请谨慎参阅
近年来,随着药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假药问题日益凸显,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阿莫西林、消渴丸、糖尿灵片、安乃近片、牛黄解毒片等常见药品也出现了假药现象,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为了维护患者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假药打击力度。近日,全国多个地方查处了多批次假药,其中包括安乃近片、对乙酰氨基酚片、抗饥消渴片、双氧灭痛片、糖尿灵片、消渴灵片、去痛片、消渴丸等常见药品。
辽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出通知,将五种假药挂上“黑名单”予以通缉。这五种假药分别是:生产单位标示为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的“速欣”、“天迈星”,这两种药是盗用合法企业名称生产的药品,该企业无此药;生产单位标示为福建省台闽制药有限公司的“龙虎丹锁阳固精丸”、“如意神鞭丸”、“龟鹿补肾王胶囊”,据查,无此药业公司。
除了以上假药,还有一些药品盗用了批准文号或擅自夸大疗效等,也被视为假药遭查处。湖南益阳市药监局近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处了该市部分药店经营的7种补肾壮阳假药。其中,有标示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3粒/板×6盒的补肾强身胶囊(昊神);标示河北天宝药业出品,规格为6g/丸×7丸/盒的正阳丸;标示西藏山南地区泽当藏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9g/丸×8盒的藏宝壮肾丸等。
面对假药问题,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一旦发现假药,应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医疗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变革。其中,电子监管码的应用,无疑为药品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新的手段。所谓电子监管码,就是在药品的最小包装上附上一个具有唯一标识的电子标签,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它包含了药品的名称、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为药品的全流程追溯提供了可能。
近年来,我国药品安全问题频发,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大力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以乌鲁木齐为例,1358家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设备已全部到位,所有药品信息将录入终端电子平台,通过扫描电子监管码,即可查询药品的详细信息。
电子监管码的应用,不仅有利于监管部门对药品进行全程追溯,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药品,还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药品的详细信息,提高购药的安全性。对于消费者来说,只需下载“药品管家”软件,即可通过扫描药盒上的电子监管码,查询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确保所购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电子监管码的应用还有助于提高药品供应链的透明度,降低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通过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可以了解到药品的生产成本、流通环节等信息,从而对药品价格进行合理评估。
未来,随着电子监管码的普及,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将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药材在医疗领域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中药材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假劣药材泛滥、经营不规范等,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为规范中药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中药材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以浙江省为例,衢州市药监、公安、纠风、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整顿药品市场,规范中药材经营行为。此次整治行动将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严厉查处销售假劣中药材行为,强化质量监管。对集贸市场中药材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假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依法查处,集中销毁,并追溯源头。
2. 严查超范围经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行政监管。要求集贸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不得私自加工、炮制中药材。
3. 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加强监督管理。药监、工商部门将对集贸市场中药材经营户进行逐一登记和检查验收,要求市场开办者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与经营管理体系。
4. 加强对辖区内涉药单位和医疗机构用药情况的检查。对购入假劣药材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中药材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对于规范中药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相信,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药材市场将越来越规范,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将得到有效保障。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旨在加强药品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以下是对该细则的详细解读:
一、细则主要内容
1. 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2. 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 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和频次。
4. 建立了药品生产企业的信用体系,对违规企业进行信用惩戒。
二、实施时间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对药品生产的影响
1. 提高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
2. 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3. 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如何选择正规药品
1. 关注药品批准文号,选择有批准文号的药品。
2. 关注药品生产企业的信誉,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生产的药品。
3. 关注药品的质量,选择质量可靠的药品。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医疗健康的重视,假劣药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近日,海口市查封了两处制假窝点,为打击假劣药品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文将从假劣药品的危害、识别方法以及如何保障用药安全等方面进行科普,以提高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一、假劣药品的危害
1. 假劣药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长期服用可能导致器官损伤、中毒甚至死亡。
2. 假劣药品可能影响治疗效果,延误病情。对于慢性病患者而言,假劣药品可能导致病情恶化,加重治疗难度。
3. 假劣药品可能导致患者对正规药品产生怀疑,影响医患关系。
二、识别假劣药品的方法
1. 仔细查看药品包装,注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是否完整、清晰。
2. 查看药品外观,正规药品表面平整、色泽均匀,假劣药品可能存在杂质、颜色不均等问题。
3. 闻药品气味,正规药品气味纯正,假劣药品可能存在异味。
4. 咨询专业人士,如药师、医生等,对药品的真伪进行鉴定。
三、如何保障用药安全
1. 购买药品时,尽量选择正规药店、医院等渠道,避免购买来历不明的药品。
2. 服用药品时,严格按照医嘱,不随意增减剂量、更换药物。
3. 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避免因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
4. 关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官方渠道发布的药品安全信息,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提到“山寨”二字,我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山寨手机”、“山寨笔记本”等数码产品。这些产品虽然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但价格便宜,功能类似,逐渐被大众所接受。然而,在医药领域,也存在着一种“山寨药”,它们以低价、相似包装和名称欺骗消费者,严重危害患者健康。
所谓“山寨药”,是指那些在外观、包装和名称上模仿知名药品,但成分、功效却大相径庭的药品。这些药品往往打着“保健品”、“消字号”等旗号,规避了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充斥着农村和城市的小药店。
例如,一些“山寨药”名称与知名药品仅一字之差,如“慢严舒柠”变成了“慢严舒宁”,消费者如果不仔细分辨,很容易误买误服。这些“山寨药”不仅无法治疗疾病,反而可能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为了打击“山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等。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提高警惕,购买药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说明书等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以下是一些识别“山寨药”的方法:
1. 查看批准文号:正规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消费者可以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批准文号的真伪。
2. 查看说明书:药品说明书的格式通常由“成分”、“功能主治”、“不良反应”等构成,而山寨版“药品”的说明书多数由“成分”、“产品功能”、“适用范围”等构成。
3. 查看包装:如果遇到与药品包装非常相似的保健品,应重点怀疑其是否为正规的保健品。
4.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尽量在正规药店或医院购买药品,避免购买来历不明的药品。
5. 咨询医生:在购买药品前,最好先咨询医生或药师,确保购买的是适合自己的药品。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因为头晕而被诊断出脑梗塞。起初,我只是觉得头晕,像是在云端飘荡,无法集中精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头晕变得越来越频繁,甚至在日常生活中都难以自理。我的家人非常担心,带我去了一家当地的医院进行检查。经过一系列的测试和扫描,医生告诉我我患有脑梗塞,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打击了我和我的家人。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陷入了深深的恐惧和焦虑中。每当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各种可怕的场景。我开始疯狂地搜索关于脑梗塞的信息,希望能够找到一些解决方案。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京东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服务。
我选择了一个有经验的神经科医生进行咨询。通过视频会议,医生详细地了解了我的症状和病史,并对我的头磁共振报告进行了分析。医生告诉我,我的头晕是由于脑梗塞导致的供血不足所引起的。他建议我采取一些措施来改善局部的血液循环和神经功能代偿,包括使用抗血小板聚集和他汀片等二级预防药物,配合维生素B1和甲钴胺片等药物进行治疗。同时,他也强调了监测血压、血糖和血脂的重要性,并建议我避免进食高盐、油腻和辛辣的食物。
在医生的指导下,我开始了治疗。虽然症状并没有立即消失,但我可以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逐渐恢复。医生也定期与我进行视频会议,了解我的治疗进展,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现在,我的头晕已经大大减轻,我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乐趣和信心。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药监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该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一、举报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直接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假劣药品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假劣药品的定义
1. 假药:指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2. 劣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三、举报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奖励分为三级:
1. 一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并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
2. 二级:能提供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
3. 三级: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仅能提供查办线索且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
四、奖励金额
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违法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奖励金额分别为:
1. 货值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一级5-6%,二级3-4%,三级1-3%。
2. 货值超过15万元或大案要案:一级4-5%,二级2-3%,三级1-2%。
五、举报奖励程序
1. 举报人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
3. 举报人可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通过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可以有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我是一位母亲,我的孩子在去年得了甲流,高烧不退,结果发生了高温惊厥。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害怕,孩子的抽搐和呼吸道阻塞让我措手不及。幸好及时送到医院,经过抢救,孩子平安无事。但是从那以后,每次孩子发烧,我都非常紧张,生怕他再次惊厥。所以每次一高烧就给他吃西地泮,虽然医生说不一定需要,但我还是不放心。
最近孩子又病毒感染了,体温反复升高,最高达到了38.4度。因为之前的经历,我很快就给他吃了西地泮,结果三天后他又开始低烧了。我非常担心,于是决定在线上问诊平台寻求帮助。通过与一位专业的医生交流,我得知了很多关于高温惊厥的知识。医生告诉我,高温惊厥并不是每次发烧都会发生的,尤其是如果孩子已经超过6岁。只要控制好体温,多喝水,多休息,通常就不会有大碍。对于孩子的反复发烧,医生建议我给他口服布洛芬,并且观察他的体温变化情况。如果体温超过38度,可以再次服用布洛芬,而不需要再吃西地泮。医生还提醒我,西地泮虽然可以预防高温惊厥,但长期使用可能会对孩子的神经系统产生影响,应该避免滥用。
我非常感激这位医生,通过他的指导,我终于不再那么焦虑。现在我知道了如何正确地处理孩子的发烧问题,也明白了西地泮的使用需要谨慎。作为一名小说家,我也意识到,很多人可能和我一样,面对疾病时会产生恐惧和无助感。互联网医院和线上问诊平台的出现,真的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和帮助。通过这些平台,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咨询专业的医生,获取科学的治疗建议,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市场上却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山寨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透露,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销售额约占药店总销售额的10%,这一数据令人震惊。更有甚者,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
那么,如何辨别“山寨药”呢?颜江瑛指出,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在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药用疗效以及随意添加药物成分。
为了打击“山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产品中的四类山寨药,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那么,消费者如何避免购买“山寨药”呢?颜江瑛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购买,并认准具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同时,要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购买到正品。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药品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通过这些途径,消费者可以及时了解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避免购买到“山寨药”。
总之,打击“山寨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用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