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病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办法。对病情较轻者,采取药物治疗:包括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胶原酶抑制剂、免疫抑制剂等缓解症状。对于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患者病情严重者,可视病情轻重程度进行结膜切除、板层角膜移植术等手术治疗。部分患者因临床症状严重、病变范围广泛及未及采取及时有效治疗等而难以治愈,甚至有失明的风险。
治疗目标
治疗原发疾病,缓解症状,预防感染、防止并发症。
药物治疗
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及典型的症状表现,临床一般采用糖皮质激素、胶原酶抑制剂、免疫抑制剂、抗生素滴眼液、散瞳剂及使用生物制剂等来进行治疗,具体如下:
1.糖皮质激素:药物的作用是抑制炎症和异常的免疫反应。常用的眼局部药物包括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氟米龙滴眼液、妥布霉素地塞米松眼膏等;常用的全身用药包括强的松、氢化可松、甲基泼尼松等。此类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是激素过敏,因此激素过敏者严禁使用。
2.胶原酶抑制剂:此类药物的作用是抑制角膜胶原酶的活性,从而阻止角膜的溶解。常用的药物有半胱氨酸滴眼液、依地酸钠溶液等。此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为腹泻、头痛、腹胀、高脂血症、脂肪代谢障碍。因此胃肠道严重疾病、肥胖症患者慎用。
3.免疫抑制剂:药物的作用是抑制异常的免疫反应,适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变态反应性疾病等。常用的局部药物包括环孢素A,常用的全身用药包括环孢素胶囊、环磷酰胺片、甲氨蝶呤或环磷酰胺注射剂、硫唑嘌呤注射剂等。主要不良反应为妊娠初期若应用环磷酰胺、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孕妇、婴幼儿等禁用。
4.抗生素滴眼液:药物的作用是预防感染。常用的局部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妥布霉素滴眼液等。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常见不良反应为眼部充血、瘙痒、弥漫性角膜障碍等。对氧氟沙星过敏患者禁用。妥布霉素滴眼液常见不良反应为肝、肾功能损害、影响前庭功能或导致听力减退等。因此严重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老年人、听力障碍人群、孕妇及此药过敏者禁用。
5.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此类药物的作用是抑制炎症,减轻疼痛。常用的有吲哚美辛、米索前列醇片、双氯芬酸钠等。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损害、肝功能损害、心脑血管损害和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和近期胃肠道出血者、对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s过敏者,肝功能不全者、肾功能不全者、严重高血压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血细胞减少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等应禁用或慎用此类药物。[3]
6.散瞳剂:药物的作用是使瞳孔活动,防止组织粘连或治疗粘连,还可以缓解眼痛。常用的是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此药的不良反应是可引起血压升高、诱发闭角型青光眼发作的危险。 因此滴眼时须压迫泪囊部。闭角型青光眼、40岁以上浅前房者、晶体半脱位者忌用。长期局部用药过敏者,应立即停药改用东莨菪碱。
7.生物制剂:作用是抑制异常的免疫反应。如干扰素a滴眼剂、抗肿瘤坏死因子a-单克隆抗体、抗CD52单克隆抗体等。目前尚未在临床广泛使用,其使用方式和剂量仍需要大量的研究来验证。此类药物不良反应及禁忌症不明。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的方式是切除异常的角结膜组织、移植健康的组织来覆盖或代替切除的组织。根据蚕蚀性角膜溃疡病情轻重程度的不同,选择手术治疗方式也不同,具体如下:
1.结膜切除术:适用于药物治疗无效的轻症患者。但单纯结膜切除术的复发率较高。感染严重者禁用。
2.结膜切除术联合灼烙或冷冻病变区的角巩膜组织:效果优于单纯结膜切除术。
3.羊膜移植术:可单独应用于较轻病例,也可与结膜切除术联合使用,覆盖裸露的巩膜表面。
4.板层角膜移植术:此种手术方式适用于角膜溃疡或瘢痕局限于浅层的患者。
5.穿透性角膜移植术:在病变结瘢、稳定后仍需改善视力时,可选择穿透性角膜移植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病变活动期通常禁行此手术。
治疗周期
治疗周期视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方案不同而不同。多数患者需要终生间断治疗。
治疗后效果如何?
本病多数很难治愈。一般症状轻者通过积极的药物治疗后可缓解症状及延缓疾病的进一步发展。症状严重者或并发症较多者通过规范有效的手术治疗后症状可缓解或治愈。极少部分患者,因临床症状严重、病变范围广泛及未及采取及时有效治疗等而难以治愈,甚至有失明的风险。
多长时间复诊?
1、手术治疗患者:一个月后复查一次,此后每3~6个月复查一次。
2、非手术患者:根据医生建议确定复诊时间。不适随诊。
冯浩
副主任医师
眼科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周红梅
主任医师
小儿眼科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李川辉
主治医师
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