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八门的精神疾病 -----谈精神疾病的常见表现与种类
众所周知,精神疾病是一类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疾病;同时也是一种高负担的疾病,它将造成巨大的疾病负担。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01 年世界卫生报告》估计,在我们个体生命中的任何阶段,大概会有 25%左右的人会出现精神和行为等方面的一些障碍;在 18 岁以下的青少年中,20%会出现发育、情感或行为方面的问题,12.5%会出现精神疾病。
2010 年我国浙江、山东、青海和甘肃四省的调查结果表明:成年人群精神障碍总现患率为 17.5%;其中心境障碍为 6.1%,焦虑障碍 5.6%,物质滥用障碍 5.9%。
在全球疾病负担(Global Burden of Disease,GBD)的统计数据中,精神障碍及相关心理卫生问题所致的疾病负担比例也在逐年升高: 1990 年为 10.4%,1998 年达 11.5%;我国 1990 神经精神疾病占疾病总负担的 14.2%,1998 年为 15.1%(如果加上自伤自杀在内则为 19.3%),估算到 2020 年此数值升至 15.5%,加上自伤自杀将达 20.2%。
在所有的神经和精神疾患中,抑郁症占的比例最高,全世界导致残疾的 10 个原因中的其他 4 种精神疾患为酒精滥用、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强迫症……21 世纪的竞争日趋激烈,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剧,各种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问题将大幅度增加。
资料表明:重性精神病是一大类反复发作的慢性迁延性的疾病,它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其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肇事率等这些问题既给社会带来了经济负担,同时也给个体家庭的生活质量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有人惊呼:人类已由躯体疾病时代进入精神障碍时代。精神障碍将会成为 21 世纪的“流行病”,其防治任重道远。
现阶段我们国家正在大力提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全方位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心理和谐则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这已成为我国政府及国际社会的共识。
因而,我们可以负责任的讲:目前精神卫生业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精神卫生工作将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促进精神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已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
精神疾病的发作形式是千变万化、无奇不有、多种多样的,且其发作亦不可预测,其表现也是瞬息万变、千奇百怪、错综复杂和五花八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