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呢,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白血病,而实际上呢,除了白血病,它还包括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殖性肿瘤等。目前,针对这些疾病,西医治疗手段可以使患者的预后大为改观,有些患者甚至可以彻底治愈、重获新生。但是呢,这些治疗手段大多具有明显的毒副作用,如恶心呕吐、便秘、腹泻、口腔溃疡、手足麻木以及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重度骨髓受抑等,使患者难以耐受,并且反复应用也会产生耐药,导致治疗终止或失败。科学合理、全过程运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可以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并且在某些阶段中医中药还可以成为主要的治疗手段。
中医药治疗优势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将“治未病”思想应用于血液肿瘤的防治之中,强调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针对个体的整体状况进行中医调理,旨在辅助机体的正气,提高抗病能力,改善患者的体质,降低血液肿瘤发生的风险。
(2)中医药可以起到“减毒增效”的作用,减少恶心呕吐、腹泻便秘、手足麻木等发生,更有利于患者西医治疗的顺利地进行,改善预后及生活质量,提高有效率以及缓解率;对于高龄、体质差以及严重合并症等,不能耐受放化疗、分子靶向治疗、生物疗法等患者,或者西医治疗无效的患者,中医药治疗可以改善临床症状,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起到很好的调理作用。
(3)当患者治疗疗程结束缓解期时,机体处于较低肿瘤细胞水平(微小残留),运用“扶正祛邪”原则治疗,可以有效地改善机体内环境,修复、激发人体自身免疫防御功能,清除体内残留的肿瘤细胞,延缓甚至阻止肿瘤的复发或转移,调整机体到达“趋向健康”状态,直到“健康状态”。
第一,充分考虑患者的具体状况,尤其是免疫及骨髓功能状况与肿瘤的比较。
众所周知,免疫功能抑制可能促进肿瘤进展。肿瘤发展又进一步抑制机体免疫功能。肿瘤患者特别是晚期的患者,免疫功能的缺损通常是非常明显的,单靠扶正培元疗法通常难以控制肿瘤。此时给予祛邪与扶正,双管齐下治疗可能效果更好。比如在低度恶性的淋巴瘤患者当中,机体的免疫功能还没有受到严重损害。其本身的抵抗能力还可能抑制疾病的发展,有许多学者提倡小心等待观察,如果肿瘤肯定发展时再治疗或者此时给予扶正治疗,可以使疾病稳定相当长的时间,还有一些患者治疗后肿瘤并没有完全消退,但通过扶正治疗可以长期生存,与肿瘤和平共处。说明机体与肿瘤处于平衡状态。
所以极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第1阶段尽可能去除肿瘤,第二阶段是患者各方面得到恢复,重建免疫与骨髓功能,根据后期情况,在决定是否强化巩固治疗,对于肝肾心肺功能的保护也非常重要。
第2个,局部未控复发与全身转移播散,哪个危害更大。
哪个对患者造成危害更大,则优先治疗哪个。
比如乳腺癌术后t分期晚,n m分期均为零的状态下,局部未控和复发的可能性增加,局部放疗就可以适当提前。当然有一些患者表面上局限,但潜在播散的可能性很大。比如年轻或者妊娠期的乳腺癌,由于其生物学行为活跃。因此考虑首先给予一定全身与局部控制,如术前放疗或术前化疗,然后再手术。术后根据病理结果,采取相应的辅助化疗和预防性,放射治疗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控制率。
第3个,治疗方法给患者带来的负担。
治疗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缺点,有一定的不良反应,给患者带来或轻或重的不同程度的负担,因此要充分权衡利弊。
比如有些年老体弱的患者,以及肝肾心肺等主要脏器功能不全的患者很难承受手术,放疗,高剂量化疗,免疫靶向治疗等。因此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充分考量治疗效果,以及患者的身体安全。来做出合理的选择。毕竟有时候不适当的治疗会给患者带来相反的效果,使患者的病情进展更快。
第4个,抗肿瘤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患者身心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需要给予安抚疏导。如果患者依从性差,比较抗拒,很可能导致治疗失败。
在对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后,制定其合理的治疗安排。
第一,对于比较局限的肿瘤可以先手术,以后根据手术情况,加用放化疗,免疫靶向治疗等。
第二,对于局部较晚期或已有区域性转移的肿瘤,可以先做化疗,放疗或放化疗等,以后再酌情决定是否手术。
第三,可以通过放化疗使不能手术的患者变为可以手术,可以通过放化疗降低临床分期。
第四,不能手术患者的放疗和化疗的安排。多数学者主张最好先做化疗或化疗与放疗同时进行。因为放疗后的纤维化引起血管闭塞,使化疗药物很难进入。但是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如上腔静脉压迫,脊柱内骨转移等,为了尽快缓解压迫症状,也可以先做放射治疗。
第五,生物治疗的应用。可以作为辅助治疗,对于黑色素瘤,肾癌等一些敏感肿瘤,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
第六,中医中药治疗。对于提升机体免疫力。调理脾胃。护肝护肾等方面有独到优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肿瘤的治疗方法选择很多。
手术治疗是根治肿瘤最早也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方法。对于病变比较局限,早期的肿瘤,单用手术方法即可治愈。
但有些时候单靠手术,也不能阻止肿瘤复发和转移,即时使用了超大范围的根治术,也不能达到根治的目的。
放疗是介于手术与化疗之间的一种治疗,也是局限性治疗手段。治疗的范围可以比手术大,对于一些肿瘤也能达到根治目的。比如鼻咽癌,颅内某些肿瘤等。
化疗是一种全身性治疗手段。对于降低远处转移风险有巨大意义。但由于化疗对肿瘤细胞的选择性杀伤和抑制不强,毒性较大,也是其主要缺点。
中医中药可以扶正培元,增加机体免疫力,减轻其他治疗带来的毒副反应,但在直接杀灭肿瘤方面比较差。在调理机体功能状态比较有优势。
生物反应调节剂。生物反应调节剂的治疗属于零级动力学,也就是说一定的免疫活性细胞,或者产生的抗体可以消灭一定数量的肿瘤细胞。而化疗属于一级动力学,也就是一定剂量的药物,只能杀灭一定比例的肿瘤细胞。
很多学者寄希望于通过生物调节剂的治疗来消灭残存的数量不多的,也是手术放疗化疗难以解决的肿瘤细胞,从而进一步提高治愈率。
分子靶向治疗,基因治疗等,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未来也必将还有新的突破。
对于肿瘤治疗失败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没有合理的,没有计划的,没有科学规范进行综合治疗的患者。
第二,局部治疗不彻底,或治疗后局部复发。
第三,是有较多亚临床病灶,已经出现远处播散转移。
第四,机体免疫功能低下,为肿瘤复发和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五,肿瘤本身的复杂性,有基因突变等。
因人而异,量体裁衣,实行个体化用药。
每个患者肿瘤细胞对药物敏感性的差异?既往是否接受过治疗?有无存在耐药营养状况,活动状态能力,重要器官的综合能力以及潜力等等。这些因素对于化疗能否成功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即使同一种病理类型的肿瘤细胞也存在差别也就意味着治疗方案不能千遍一律,临床实践中常会遇到,即使同样是小细胞肺癌,用了同样的治疗方案,疗效却有很大差别。需要调整方案。
如果既往已有化疗过的患者,一方面要计算某些药物的累积剂量,另一方面要注意是否存在耐药情况,要避免多药耐药的产生。
营养状况也会直接影响病人体能和对化疗的耐受性,一般先纠正因营养不佳而对患者带来的不利影响。如果确实不能完全纠正过来人又急需化疗者,也应该达到最低有效剂量,如果有条件者,应适当提高剂量强度。
活动功能状态反映了患者整体器官功能的综合状况在活动功能状态不好的病人当中,各种治疗的毒性都会表现比较明显,尤其对于药物代谢或排泄必需的器官功能的损伤毒性会相应增大,比如肝脏和肾脏。
即使治疗剂量和支持治疗都很适当,这类病人的生存期也很短。
因此在选药时,尽量避开对器官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药物。比如肾功能不全或其潜力较小者化疗时应避免应用肾毒性较强的药物,比如顺铂。
对心功能不全,或之前做过或将要做累及心脏放疗的患者应避开多柔比星等此类药物。
同时我们应该根据病变的病理组织学分型来指导用药。
比如对非小细胞肺癌术后Ⅱb期患者,有些观点可不做化疗,但由于肿瘤中含有大量大细胞未分化的成分且淋巴结转移的比例较高,这种情况下就应给予适当的化疗加免疫来治疗。
因此根据具体情况把握好用药的一般要求,和个体化治疗相结合的原则,十分有必要。
在化疗过程中,注意给药的方法和用药间隔。
对肿瘤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肿瘤细胞的作用较强,较快,能迅速杀灭肿瘤细胞,剂量反应曲线接近直线,在体内能耐受的毒性限度内,杀伤力随剂量的提高而提高,在浓度与时间的关系中,浓度是主要因素。
有肿瘤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作用一般较弱较慢,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发挥作用,它的剂量曲线是一条渐进线。小剂量是类似于直线,达到一定剂量后不再升高而出现平坡。在影响疗效的因素中,时间是最主要的。
因此为了发挥药物最大效应,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建议静脉或动脉内一次推注。而疗效与时间相关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应该缓慢滴注或肌肉注射或者口服比较适宜。
比如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长征花碱和氟尿嘧啶,长时间滴注疗效,会明显提高。
紫杉醇类药物最开始推荐每三周用药一次,后来经大量实验,临床实践观察。每周给药一次的疗效和耐受性优于三周一次方案。
洗漱碱衍生物起初每周给药一次或者两次。后来证明改为连续几日给药,每三周一轮疗效更佳。
此外,联合化疗用药的顺序和间隔也是研究的重点。比如蛱蝶林,静脉滴注6小时后再进行氟尿嘧啶滴注疗效最好,而且毒性还低
卡铂和吉吉他病联合化疗,以卡铂给药4小时后,再给予吉西他滨治疗效果最好。顺铂与吉西他滨联合用药,如果将及其他病在第1天第8天给药,将顺铂放在第8天,不良反应会有减轻。这样的联合治疗是综合的疗效与副作用的利弊后而安排的。
肿瘤治疗要有明确的治疗方针与目标。
由于肿瘤的类型分期早晚的不同,治疗所达到的效果也不一样,因此确定不同的治疗方针与目标,并且制定相应的策略与具体化疗方案,在肿瘤的综合治疗中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推荐使用标准治疗方案。
我们所说的标准治疗方案指的是已经经过足够病例数的临床。研究疗效已经得到充分证实,并且可以重复出相似的效果,而且得到普遍的承认,且有循证医学所证实的治疗方案。
不过需要提出的是标准治疗方案并非长期固定不变。随着医学科技发展迅猛,新药新方法新方案不断。推陈出新,疗效也在不断提高。我们需要经常关注新的研究动态,了解最新认可的标准化方案,并应用于临床为患者,带来最大的治疗利益。
目标一,根治性治疗。
有些恶性肿瘤经过积极的化疗是有可能治愈的,所以尽早规范。足量足疗程的化疗。不能随意减低化疗剂量,不能随意延长化疗的间隔时间,不能在临床取得完全缓解后就马上终止治疗,必须完成原计划的全程化疗,这种根治性的治疗有时可能会给病人带来严重毒副作用,应该及时处理,并鼓励患者配合治疗,战胜暂时的困难,只要效果好,即使冒一定的风险也是值得。
目标二,姑息性治疗。
有一些恶性肿瘤并不能达到治愈的目的,也不能达到延长存活期的目标。这时应该权衡利弊。尽量减少给病人造成的痛苦与危险。比如一些晚期的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肠癌,食管癌,贲门癌,宫颈癌等,只有部分患者化疗可获得暂时性缩小。化疗一般不能治愈,也不一定延长存活期。对于这些肿瘤化疗,可能暂时缓解压迫梗阻或出血等症状。如果没有这些并发症或症状,化疗可能对病人没有好处。对于晚期肿瘤患者不必过分追求治疗的彻底性,应该同时考量患者毒副反应的大小以及生活质量的高低。和耐受的能力,并以毒副反应小,痛苦少,能改善患者生存生活质量为治疗目的。
目标三,辅助性治疗。
通常指手术或放射治疗消除原发肿瘤或主要肿瘤后,再补充给予的药物治疗。有时我们常常碰到临床检查,似乎还是局限的,而且外科也做了根治切除术。但没有多久又复发了。这事实上是已经有亚临床的微小转移灶存在。因此单用手术或局部放疗并不能彻底治愈。在手术后或放疗后加用辅助化疗,在许多恶性肿瘤当中,均能改善生存率和预后。实体肿瘤术后是否需要采用辅助化疗,应该根据患者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作用不能肯定者。可考虑做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加以明确。
目标四,研究性治疗。
化疗是一种正在不断发展的治疗方法,新化疗药物和新治疗方案在不断的研究。日新月异,不断推陈出新。他们都离不开临床试验。但临床试验的病例选择有着严格的伦理学及科学原则。一般而言,凡应用现有标准化治疗能够取得明显疗效的,特别是有治愈希望的患者,不建议入选临床试验对象。此外,治疗试验应符合公认的医疗道德标准签署知情同意书等。在符合入组实验的患者,可加入临床试验。进行医学研究性的治疗。
治疗肿瘤前必须要有明确的病理学诊断。
抗肿瘤治疗,需要有明确的病理学诊断和临床分期。
因为抗肿瘤常用的化疗药物,基本都有较明显的毒副作用,包括致畸,致癌,致突变的潜在可能性。
因此治疗前首先要明确患者的疾病诊断,通常要取得组织学或病理学诊断。
必须遵循没有组织病理学诊断,就没有肿瘤的诊断和治疗的原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确实难以取得组织学,细胞学的证据,也应该在临床以及实验室检查有十分肯定的诊断下,经过科里专家组以及多学科专家讨论决定后才可以化疗。
组织病理学诊断不仅仅是为了诊断。组织学分析对于决定化疗药物的选择预测治疗的结果以及制定整个综合治疗的方案。都有决定性的意义。
比如小细胞肺癌与非小细胞肺癌就具有完全不同的生物学行为,他们的治疗方案也不一样。
还有临床分期也是合理治疗肿瘤的重要依据,确定肿瘤侵犯的范围,对决定有无必要化疗,怎样安排化疗?以及是否还需要其他综合治疗等,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您知道吗?肿瘤还有第三种形式
我们最为常见的给药途径是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优点是方便经济普遍有效,依从性好,持续时间长。
但药物能够到达肿瘤局部的浓度小,所以对肿瘤的局部作用也小。但是全身的毒副作用较大。为了提高肿瘤局部的药物浓度,减少全身的副作用,对于一些肿瘤可以采取特殊的途径进行给药化疗。
影响药物局部有效浓度的因素有很多,最重要的是肿瘤的体积,因为体积大的肿瘤常常会有区域血供不良,也导致药物浓度低。这一问题呢,可以通过将药物直接注射到肿瘤所在部位解决。
比如我们通常可以通过肝动脉直接将化疗药物注射到肝脏肿瘤部位,而达到全身其他部位的药物就很少。副反应也就很小。
腔内化疗包括胸腔,心包腔内的化疗,治疗癌性积液,有些可以达到较好的控制效果,还有T4期的胃癌和大肠癌,术后腹腔内应用化疗药物氟尿嘧啶和顺铂等,进行腹腔化疗,对于种植性转移的控制是有益的,但全身不良反应却很小。
还有比如膀胱癌的灌注化疗。都可以使局部浓度高,全身药物浓度低。
还有比如鞘内注射给药。因为人体存在诸多屏障,比如血脑屏障和血睾丸屏障。肿瘤细胞可以生长,但抗肿瘤药物却不能到达。这些屏障阻挡大分子的生物制剂不能透过。而肿瘤细胞能够侵犯这些屏障,并通过这些屏障到更远的地方生存。
有些肿瘤,比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小细胞肺癌化疗后全身肿瘤达到了完全缓解。而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的转移。就是因为屏障的存在。这时我们可以选择给药途径的方法,就是腰椎穿刺鞘内给药或在头皮下埋植注药囊,将抗癌药物注入脑脊液。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