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创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随县名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县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在县中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泰瑞MZ-08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德国费森尤斯血液与血滤透析机、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博装置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完善医院的功能和提升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胸部损伤(Thoracictrauma)由车祸、挤压伤、摔伤和锐器伤所致的损伤,根据损伤暴力性质不同,胸部损伤可分为钝性伤和穿透伤;根据损伤是否造成胸膜腔与外界沟通,可分为开放伤和闭合伤,由车祸、挤压伤、摔伤和锐器伤所致,胸部,若是单纯的胸部软组织损伤,没有伤口,可以采用局部冷敷来帮助改善症状,避免炎症扩散,一般来说不需要特殊处理。若是胸部创伤属于张力性气胸,需要及时到医院急诊科进行急救,避免病情持续恶化和风险增加,若是胸部创伤属于开放性气胸,情况危急需要立即到医院进行急救,不确定,不建议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不建议饮酒,不建议吃一些牛羊肉等发物,胸部X线拍片、胸部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