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总医院,前身为煤炭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作为应急管理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应急总医院不仅是北京市涉外医疗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的教学医院、华北理工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及国际救援中心(SOS)定点合作医院,也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的所在地。 自1987年经原国家计委批准兴建,1993年正式落成开诊以来,应急总医院一直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1998年,应急总医院被原北京市卫生局批复为三级综合医院,1999年通过评审确立为三级合格医院。随着历次政府机构改革,应急总医院先后由煤炭工业部、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领导。 目前,应急总医院编制床位515张,现有职工972人,其中高级职称198人,博士82人,硕士170人。设有38个医疗、医技科室,包括呼吸内科、肿瘤内科、心内科、骨科、普外科、职业病科、中医科、影像科等,开展了80余个专业的诊断和治疗工作。特别是呼吸内科、肿瘤内科专业,具有较强的优势,气管镜介入治疗走在专科医疗技术的前沿。 在药学门诊科室,虽然暂无医生,但应急总医院的其他科室如心内科、骨科、普外科、职业病科、中医科、影像科等学科都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拥有核磁共振仪2台、CT机3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2台及其他高端医疗设备340余台套。 建院以来,应急总医院先后荣获多项荣誉,包括连续13次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称号,连续9次获首都卫生系统文明单位,先后获全国三八红旗单位、北京市卫生先进红旗单位、北京市公共卫生文明单位、北京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 在2002年底,中编办批准在煤炭总医院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后更名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该中心作为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载体之一,承担组织、建设全国矿山医疗救护体系的职能,指导、协调、实施矿难伤员医疗救护等方面的工作。应急总医院在全国多起重特大型矿难事故中出动应急医疗救护力量,救治伤员共计两万余人次,抢救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 2018年12月,中编办批复煤炭总医院更名为应急总医院。医院将秉承“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严谨和谐、创新发展”的院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在继续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部的职责和使命,服务应急管理事业,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医疗能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医疗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