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原名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始建于1960年,是一家以精神卫生、医养康复、康复医学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该医院是枣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也是枣庄市精神卫生医教研防中心和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多年来,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荣获多项荣誉称号,包括“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展示了其在精神卫生领域的卓越贡献。 医院拥有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现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77人。医院设有多个临床科室,包括普通精神科、医学心理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病房、睡眠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等。此外,医院还设有物质依赖、重症康复(HDU)、安宁疗护、失智专区等特色科室,以及医养康复中心、康复医学中心、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儿童心理发展训练中心、癫痫治疗中心、退役军人休养中心等。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西门子CT、悬吊DR、B超、脑涨落图、脑诱发电位、动态脑电图、经颅多普勒、日立大生化、美国GE胃肠检测仪等,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医院还拥有国内首台覆盖全市精神病院、社区服务中心、大专院校功能的“心理CT”。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精神科被评为山东省重点临床学科,承担济宁医学院、滨州医学院、枣庄职业学院的临床教学、培训任务。同时,医院还先后承担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山东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及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 医院设有药学门诊,目前科室医生数为0,推荐专家包括李艳、张星星、李闺琴、曹建英、付明娟、钱鑫、卢小青、吴秋红、于绍帅、杨东亮等。科室相关疾病信息暂未提供。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为市中院区:枣庄市市中区汇泉东路6号,乘10路车市立二院站即到;院内规划停车位;联系电话:0632-8076300。新城院区: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五路567号,乘坐T1,T2,B1,B3,B10复元五路换乘站下车向北600米即到;院区门口及院内规划停车位。联系电话:0632-7555166。欢迎广大患者前来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