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肩负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医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多次更名,于2011年正式挂牌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同时加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作为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成员单位,医院还承担着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等任务。 在辉煌的70余载历程中,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探索出“铁岭模式”,为全国推广。2011年,医院在精神疾病患者的普查救治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被誉为“社会管理新亮点”,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一致好评。2016年,医院跻身《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东北地区精神医学医院前五强。 医院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特色医疗方面表现突出,主治精神疾病,采用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急性、慢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同时,医院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应用多种主流疗法和沙盘、绘画等技术,解决职场、择业、人际关系、婚姻、家庭、情感等问题。医院还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设立辽宁省心理援助热线“96687”,为心理危机人群提供专业服务。 此外,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医院还是铁岭地区686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执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应急处置及住院治疗,并承担政府关于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联系电话:024-73822981。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联系电话:024-73111443。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