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承载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始建于1950年的医院,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更名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并于2011年加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同时也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拥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三大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系。精神科、心理科更是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就医环境高雅整洁,以“家文化”为核心,打造“一科室一特色”,积极推行“人文关爱、亲情服务”,让患者享受尊贵、温暖的就医体验。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特色医疗方面表现突出,主治精神疾病,采用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急性、慢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此外,医院还设有心理咨询服务,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并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值得一提的是,医院还承担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以及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联系电话:024-73822981。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联系电话:024-73111443。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