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始建于1950年,历经数次更名,现已成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并于2011年荣获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称号。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成员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 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有着丰富的经验,曾探索出“铁岭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医院多次荣获“全国医疗先进单位”、“社会公认满意单位”、“辽宁省十佳信用医院”、“百姓信赖医院”等殊荣。 医院规模宏大,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特色医疗项目丰富,包括主治精神疾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神疾病鉴定、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以及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等。医院拥有精神科、心理科等众多专业科室,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联系电话:024-73822981。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联系电话:024-73111443。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