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综合实力雄厚的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多次更名,于1963年2月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再次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明溪县总医院东区,设立有明溪县总医院东区,而在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则设立了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 明溪县总医院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同时也是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医院承担着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 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包括肝癌专科。 肝癌专科是明溪县总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分为原发性肝癌和继发性肝癌两大类。原发性肝癌是指肝细胞或肝内胆管上皮细胞发生的恶性肿瘤,而继发性肝癌又称转移性肝癌,指身体其他器官起源的恶性肿瘤扩散或转移至肝脏。该科室拥有一批专业的医生团队,其中医生数为{{query}}人,推荐专家为{{query}}。科室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为患者带来健康希望。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医院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有力保障。医院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肝癌可分为原发性肝癌和继发性肝癌两大类,原发性肝癌是指肝细胞或肝内胆管上皮细胞发生的恶性肿 瘤,继发性肝癌又称转移性肝癌,指身体其他器官起源的恶性肿瘤扩散或转移至肝脏。,HBV或HCV慢性感染,肝硬化,遗传因素,2型糖尿病,非酒精性脂肪肝病,长期进食霉变食物,含亚硝胺食物,缺乏微量元素的食物或者引用藻类毒素污染的水,重度饮酒,吸烟,肝脏,手术切除,肝移植,血管介入,射频消融术,肝硬化结节,肝脓肿,肝腹水,肝良性肿瘤,临近器官肿瘤,食物的选择应多样化,适当多摄入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和其他植物性食物,多吃富含矿物质和维生素的食物,限制精制糖摄入,避免吃发霉的食物,避免饮用含有微囊藻毒素的水,戒烟,限酒,甲胎蛋白(AFP)检测,B超,CT,MRI,肝穿侧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