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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国家药监局局长尹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98%以上,充分展示了我国在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成果。
基本药物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药物,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了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严格上市审批、开展质量一致性评价、强化过程监管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除了基本药物外,我国药品监管部门还致力于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水平。通过改革创新,加强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药品监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这不仅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也为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我国还积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通过给每盒药品赋予“身份证”,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控。这有助于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总之,我国在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需不断努力,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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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医疗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药品质量与标准提升尤为关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旨在用3-5年的时间,全面提升我国药品质量标准,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该计划明确了提高药品标准的目标和具体措施。首先,将加强药品注册审评,严格把控药品研发、生产和上市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其次,将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此外,还将推动药品标准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药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提高药品标准行动计划对我国医疗行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其次,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提高我国药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此外,还有利于推动医药行业创新,推动我国医疗行业持续发展。
总之,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药品质量标准将得到全面提升,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近年来,我国药品研发和审批工作不断加强,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进行了严格的自查核查。2016年1月21日至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收到11家企业提出的撤回申请,涉及21个药品注册项目。
这些撤回的药品注册申请中,部分药品可能存在临床试验数据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无法满足上市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停售相关药品,并对已上市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和整改。
此次自查核查行动体现了我国对药品安全的重视,以及对药品研发和审批工作的严格监管。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次事件进行分析:
1. 药品研发与审批
药品研发和审批是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此次撤回的药品注册申请,暴露出部分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存在数据造假、临床试验不规范等问题。这提醒我们,在药品研发过程中,应加强数据管理,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药品安全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进行了严格的自查核查,体现了我国对药品安全的重视。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强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3. 患者用药安全
此次撤回的药品注册申请,可能会对部分患者的用药产生影响。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关注药品信息,如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 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
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应加强合作,共同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应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及时反馈给药品企业,共同推进药品质量提升。
5. 公众健康教育
加强公众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的认知,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用药意识。
在庞大的儿童群体中,儿童用药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儿童用药市场潜力巨大,但儿童专用药品缺乏的问题却十分突出。
据统计,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但专门为儿童生产的药品不足5%,90%的药品没有儿童专用剂型。这使得医生在为儿童患者用药时,不得不根据经验“酌减”用药,存在一定的用药风险。
北京儿童医院药剂科副主任王晓玲表示,儿童专用药品缺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儿童专用药品及有儿童用药信息的品种少;
2. 儿童适宜的剂型少;
3. 儿童适宜的规格少。
王晓玲指出,由于缺乏儿童专用药品,医生在为儿童患者用药时,往往需要将成人药品进行二次加工,如将药片磨成粉或掰成几瓣,才能给病娃娃们服下合适的剂量。这种做法不仅给临床用药带来不便,而且存在一定的风险。
此外,王晓玲还指出,儿童不是缩小的成人,他们对药物具有特殊反应性和敏感性,因此,在为儿童患者用药时,需要根据儿童的生理、病理特点进行个体化用药。
针对儿童用药存在的问题,王晓玲建议,国家应加大对儿童药物研发的扶持力度,鼓励制药企业研发儿童专用药品,并规范儿童用药的说明书,确保儿童用药安全。
德国的药品监管体系为中药进入欧洲市场提供了参考。
德国的药品监管体系由联邦和州药品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联邦一级的药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药品注册、药典编写、召回指令等工作,各州药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
德国对药品质量监控严格,包括定期抽查、上市后跟踪检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中药进入欧洲市场面临挑战,需要符合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的要求。
欧盟2004年24号指令为中药以传统植物药品身份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了可能,但同时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中药企业需要加强研发,提高产品质量,才能更好地进入欧洲市场。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药品种类日益丰富,但随之而来的药价问题也备受关注。两会期间,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达了对当前虚高药价的深恶痛绝之情,并透露了整治药价的决心。对于广大患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我国目前的医药市场竞争激烈,同一类型药物往往有几十甚至上百家厂商参与竞争。然而,为什么药厂没有采取降价策略呢?原因在于,药品的定价往往由医生的处方决定,患者只有按照处方付费的权利,药厂无需过多考虑患者的感受。药厂只需笼络医生等环节,就能保证盈利。这就导致了药价虚高的问题。
为了抑制药价,我认为可以给患者一定的选择权。目前,大多数药品都有两个名称,一个是商品名,另一个是化学名,即药品的真实身份。医生在选择用药时,应首先考虑药物的化学分类,然后对应到商品名称中来开方。因此,我们可以要求医生只开化学名称的处方,由患者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对应的具体药物。
例如,针对某种肺炎的治疗,一种头孢三代的抗生素可能存在多种产品,包括纯进口、合资和国产,价格差异较大。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具需要使用的药物的化学名称,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偏好,选择使用进口、合资或国产的药物。
此外,为了提高患者的用药安全,医生在开具处方时还应注明药品的剂量、用法和注意事项。患者在使用药物时,应严格按照医嘱,不得自行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方式。同时,患者应定期复查,以便医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总之,通过规范药品命名、提高患者的用药选择权等措施,可以有效抑制药价虚高的问题,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中药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然而,关于中药的毒性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中药到底有没有毒性?如何正确使用中药呢?本文将从中药的毒性、使用方法等方面进行科普,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和使用中药。
首先,中药的毒性分为无毒、有毒和有毒但可炮制减毒三种。无毒的中药,如山楂、黑芝麻、大枣、赤小豆等,可以长期服用,具有养生保健的作用。有毒的中药,如川乌、附子、乌头等,需要遵医嘱使用,不可滥用。而有些有毒但可炮制减毒的中药,如狼毒、信石等,经过炮制后可以减少毒性,但仍需谨慎使用。
其次,中药的使用方法对药效和毒性有很大影响。剂量过大或过小都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例如,瓜蒂煎汤的用量应为2.4-4.5克,过量使用可能导致中毒。因此,在使用中药时,一定要遵医嘱,严格按照剂量和疗程使用。
此外,长期使用中药也可能导致毒性累积。例如,青海当地人曾习惯以狼毒、信石等做曲酿青稞酒,长期饮用可能导致中毒。
在炮制中药时,也要注意减毒的局限性。例如,斑蝥经过炮制后仍然可能存在毒性。
最后,对于古文献中关于药物毒性的记载,我们要辩证看待。虽然古文献关于药物毒性的学说为后世研究提供了重要信息,但由于历史条件所限,有些记载可能存在错误。因此,在使用中药时,要结合现代医学知识,科学评价药物的毒性。
2016年12月19日至20日,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药品临床研究和发展及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北京医院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医药界专家学者、临床研究机构代表及制药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新药研发与临床试验的创新发展。
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领域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该中心将致力于开展临床试验研究,为我国新药研发提供有力支持。
在成立大会上,多位医药界专家学者发表了精彩演讲。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院士指出,我国药物临床研究正处于历史性机遇期,国家政策鼓励新药创新,企业研发意愿强烈,药监部门监管水平逐步提升。他强调,要加快构建符合国际规范的新药临床评价研究技术平台,为我国新药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原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教授表示,北京医院作为国家卫计委直属医院,在临床研究、药监及药品审评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希望北京医院临床试验研究中心能够成为行业内严格执行GCP的表率,推动我国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的创新发展。
北京医院院长曾益新院士表示,北京医院将全力推动临床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临床研究能力提升,为我国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大会还就新药研发政策、临床试验管理、药物审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我国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兴市场医药行业正日益成为新的投资热点。据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富而德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尽管今年全球制药行业并购总规模有所下降,但新兴市场的投资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数据显示,2012年至今,医药企业在新兴市场的投资已达到200亿美元,占全球医药并购交易的14%,同比增长60%。其中,中国作为新兴市场中最具吸引力的国家之一,今年迄今已吸引了68亿美元的医药行业投资,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与此同时,中国本土医药企业也积极进行海外投资,以跟上世界先进科技和产品,并拓展在中国本地以及其他市场的业务。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合伙人井友伟律师指出,尽管医药企业并购成本高昂,但对于现金充裕的药品公司来说,新兴医药市场无疑是投资的首选。随着新兴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肥胖、糖尿病等富贵病日益常见,消费能力的增长以及政府对医疗保健的重视与投资,都为医药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通过较小规模的收购以及在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国的增长,医药行业正在平稳地转向新兴市场,以抵消困扰欧美的经济阻力。
具体来看,井友伟表示,非处方药、国内仿制药及其生产厂商将成为各类投资者日益关注的焦点。
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老年病等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对医疗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事业发展,加大对医疗行业的投入,推动医疗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总之,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兴市场医药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医药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自身竞争力,为全球医疗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国对药物的研究与应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早在《神农本草经》中,古人就将药物分为三品,并对一些药物的毒副作用有了初步的认识,提出了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理念。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控日益受到重视。近期,巨能钙含有少量双氧水的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药品安全的关注。这提醒我们,药品的不良反应往往具有潜伏期长、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因此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不良反应至关重要。
回顾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历史,1989年卫生部成立了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03年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相应的监测系统。但由于政府投入有限,监测系统难以有效运转。此外,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需要长期的观察与报告,才能形成完整的档案,分析不良反应比率、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
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我国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监测体系不完善、信息收集渠道不畅、缺乏有效的补偿救济机制等。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效率,并建立健全补偿救济机制。
此外,我们还应加强对公众的用药教育,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不良反应报告。同时,药品生产企业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药品质量控制,确保药品安全。
展望未来,我们期待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为公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部分用量小、临床必需的药品由于利润低、市场需求少,导致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药品供应不稳定,甚至出现断供现象,给患者用药带来困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卫计委于3月10日公布了首批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品种,7家中标企业获批定点生产包括去乙酰毛花苷等4个品种,所生产的产品将按照统一的采购价格供应固定的区域。
首批定点生产的四种试点品种分别是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洛贝林、多巴酚丁胺和甲巯咪唑。这些药品都是临床需求量小、供应不稳定的药品,其中,去乙酰毛花苷是治疗心力衰竭的强心药物,洛贝林和多巴酚丁胺是呼吸中枢兴奋药物及抗休克药物,甲巯咪唑则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为了进一步做好定点生产基本药物的供应、使用、监管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各级公立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应优先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
通知还明确,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所划分的区域,直接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相应品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定点生产品种,应委托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按照统一价格,从定点生产企业集中采购、集中支付货款,公立医院也应优先按照统一价格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相应品种,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定点生产品种。
这一举措将有助于解决部分用量小、临床必需药品供应不稳定的问题,为患者提供更加可靠、稳定的药品供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