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肿瘤性出血的治疗方法以手术为主,对于恶性肿瘤可根据具体情况,术后辅以放疗、化疗。治疗的关键是早期诊断,小的出血可不必处理,而较大的出血,应尽快手术,及早清除颅内血肿和切除肿瘤。
治疗目标[1,2,4]:
尽早正确诊断,积极争取早期手术治疗,尽可能清除血肿和切除肿瘤,缓解症状,改善疾病预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药物治疗[1]:
1. 止血类药物:如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其作用为促进凝血、防止再出血。该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头昏、心率减慢、乏力、皮肤麻木、口干、呕吐等。
2. 降颅内压类药物(脱水类药物):如呋塞米、甘露醇和葡萄糖等,其作用是使脑组织脱水降低颅内压,可缓解患者的头疼、眩晕、呕吐、视乳头水肿等症状。脱水类药物最主要的不良反应就是机体水、电解质紊乱,如出现低钠血症、高钾血症等。
3. 营养神经类药物:如维生素b12、叶酸、谷维素等,可营养神经,补充脑部营养。
4. 化疗类药物:用于杀灭或抑制肿瘤细胞,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
(1)亚硝脲类:该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有骨髓抑制;静脉注射部位可出现血栓性静脉炎;大剂量可引发脑脊髓病;长期治疗可形成肺间质或肺纤维化;此外,此类药物可能有致畸作用,或引发闭经、精子缺乏。代表药品有卡莫司汀、尼莫司汀等。
(2)羟基脲:属于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且可透过血脑屏障,但该药品有骨髓抑制作用,可造成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等。
(3)环磷酰胺:此药物的不良反应有骨髓抑制,可造成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出现食欲缺乏、恶心及呕吐;肝功能损害;泌尿道反应,出现尿频、尿急、少尿、血尿等。
(4)铂类:如顺铂、卡铂等,此类药物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可作用于DNA,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有明显骨髓移植和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不良反应主要是骨髓抑制。代表药物有顺铂、卡铂等。
手术治疗[5]:
手术治疗是颅内肿瘤出血最基本的治疗方法,手术治疗的目的为去除血肿,切除肿瘤,降低颅内压并明确诊断。凡生长于可以通过手术摘除部位的肿瘤,均应首先考虑手术治疗。对出现意识障碍、脑疝症状的病例,手术应作为紧急措施。手术应在保留功能的前提下全切除肿瘤。不能全切者可采用肿瘤活检、部分切除加减压术,如去骨瓣减压术、脑脊液引流术或分流术,以达到缓解颅内压并为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等创造条件。
颅内肿瘤性出血相关手术的禁忌证主要有:第一、发病后血压过高,或药物不能控制伴眼底出血者。第二、脑叶出血,高龄患者常为淀粉样血管病出血,除血肿较大危及生命或由血管畸形引起需外科治疗外,多行内科保守治疗。第三、脑室出血,轻型的部分脑室出血可行内科保守治疗;重症全脑室出血需脑室穿刺引流加腰穿放液治疗。第四、病前有心、肺、肾功能不全者。年龄超过70岁要综合全身身体状况确定,并对手术与否手术方法进行选择。
其他治疗[1]:
1. 对症治疗
颅内肿瘤的对症治疗包括在对肿瘤综合治疗前后的降低颅内压、控制癫痫发作等治疗。目前常用的脱水剂有20%甘露醇、呋塞米等。此外,各种利尿药如噻嗪类乙酰唑胺等亦可适当选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可采用抗癫痫药物治疗。对鞍区肿瘤、有激素水平低下的患者,采用激素替代疗法,可选用泼尼松、甲基泼尼松龙、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醋酸可的松等。术后怀疑可能有血管痉挛的患者,宜及早使用扩血管药物,如尼莫地平等。
2. 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的应用范围包括:颅内肿瘤切除术后防止肿瘤复发,或中枢神经系统内播散及未能全切的肿瘤;脑深部或累及重要结构,估计手术不能切除或手术可使原有症状加重的肿瘤;存在手术禁忌症的患者。对放疗高度敏感的肿瘤如生殖细胞瘤、髓母细胞瘤、恶性淋巴瘤等,适宜行放射治疗。
3. 化学治疗
脑肿瘤的化学治疗一般建立在对脑肿瘤手术切除的基础上。术后残余肿瘤越少化疗效果越显著,因此化疗是恶性脑肿瘤手术治疗的必要补充。
治疗周期[1]:
本病受病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案、治疗时机、年龄体质等因素影响,治疗周期存在个体差异。
治疗后效果如何[1,2]?
患者的预后取决于手术前病情和肿瘤性质两方面,肿瘤部位和出血量也与预后有关。肿瘤性出血较少的,早期经积极治疗后可以治愈,后遗症较少;出血量较多、手术效果差的患者,可能遗留偏瘫、失语等后遗症。
是否需要复诊?多长时间复诊[1]?
需要复诊。遵医嘱定期复诊,评估治疗效果。
李开国
主治医师
肿瘤科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戴大伟
副主任医师
神经外科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江金华
副主任医师
介入与放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