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创建于1962年,前身为天津地区妇幼卫生站和廊坊地区妇幼保健站,1995年更名为现名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心已经成为了集保健、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唯一一家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目前,中心的建筑面积达6100平方米,编制床位20张,现有职工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25人。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设有临床、保健及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4个。其中,精神科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科室,虽然目前该科室暂无医生,但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的精神健康服务。该科室主要负责处理原因不明的安定药抗抑郁药中毒、异食症、不伴有精神分裂症症状的急性精神病性障碍等疾病。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贯彻“一法两纲”,在全市妇幼信息和三网监测管理、爱婴医院培训指导、产科质量检查、健康教育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基层人员培训、集体儿童保健管理、“降消”等项目指导督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的作用。 作为全市婚前保健、爱婴医院、产科质量的技术指导中心,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也建立了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中心坚持临床与保健相结合,走科教兴院之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倡导医院文化,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妇幼保健品牌。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坚持服务宗旨,狠抓行风建设,大力抓科技进步,大胆进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先后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廊坊市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市优秀基层党组织”、“河北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省青年文明号”、“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省妇联授予“河北省三八红旗集体”,2008年被全国妇联、国家奥组委联合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