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9年,位于在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是市级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由省卫计委授予三级保健院、咸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2014年与咸宁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2、工作职能我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办院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承担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统计、科研六大任务,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3、基础条件及人员情况现建成15000平方米的业务大楼,开放床位200张。有在职职工235人,卫生专业人员199人,高级职称16人,占7%;中级职称48人,占30%,初级职称135人,占62%。4、近年获得荣誉近几年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正确领导和支持下,以贯彻《母婴保健法》为主线,以“两个纲要”为抓手,克难奋进,开拓进取,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业务实现夸越发展。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8/10万、2.8/‰、4.28/‰的较低水平。2008年被湖北省爱卫会授予湖北卫生先进单位;2009年被咸宁市卫生局授予市直卫生系统先进单位;2009年被咸宁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2009年被中共咸宁市委市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咸宁市卫生局授予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2012年被咸宁市卫生局授予市直卫生系统先进单位领导;被市机关工委评为2010年-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卫生厅、省文明办评为2011年—2012年度文明创建先进单位;2013年评为市直卫生系统先进单位;2018年被评为第十二届湖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儿童保健科被评为2013-2014年度咸宁市青年文明号;2018年儿童保健科荣获咸宁市巾帼文明岗的称号。指伤寒、副伤寒以外的各种沙门菌所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可分为胃肠炎型,类伤寒型,败血症型,局部化脓感染型,亦可表现为无症状感染,除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沙门菌导致的感染,小肠,结肠,一般可选用氟喹诺酮类,氯霉素,氨苄青霉素,复方新诺明等,对婴儿免疫缺陷者及院内感染者,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或环丙氟哌酸治疗,对骨髓炎、脓胸、关节炎等局部感染,除应用抗菌药外,应同时行外科引流治疗。,胃肠炎型沙门氏菌感染应与急性细菌性痢疾,急性出血坏死性小肠炎,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变形杆菌食物中毒,嗜盐杆菌食物中毒等相鉴别;类伤寒型败血症型应与伤寒副伤寒和其它细菌引起的败血症相鉴别;沙门氏菌引起的局部化脓感染型与其它细菌所致者,临床上很难区别,须通过局部病灶脓液培养来鉴别,避免食用病死畜禽的肉类及内脏,不喝生水,血常规,血清学,病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