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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病就医

建议就诊科室

急诊科、血液科、ICU

  1. 出现意识障碍、高热等严重症状,需急呼120急诊科就医,后期入ICU继续治疗。
  2. 有头昏、乏力、失眠、恶心和轻度食欲减退等症状,可入血液科进一步治疗。

什么情况需要及时就医?

  1. 明确接触放射性物质,自身又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头晕等症状,需要及时就医。如出现意识障碍、高热等严重症状,需急呼120就医; 
  2. 疑似接触放射性物质,但无明显不适,也需至门诊进一步检查。

需要做什么检查确诊?

1.血常规:早期外周血淋巴细胞的下降速度能较好地反映病情程度。外周血红细胞变化较迟,但网织红细胞的变化很早,照后5天内网织细胞明显下降,相当于3Gy以上的照射,48小时内消失,说明受到了致死剂量的照射。骨髓型放射病早期血红蛋白量变化不明显,肠型放射病早期升高。  

2.生化检查:观察转氨酶、心肌酶谱、肌酐等指标是否升高,如有升高,考虑辐射对肝肾功能、心脏有一定影响。

3.骨髓检查:包括分裂指数和骨髓象,用于观察辐射对骨髓造血功能的影响。

分裂指数:早期检查骨髓细胞分裂指数(分裂细胞数/1000个骨髓有核细胞)有助于判断病情,照射后3~4天骨髓细胞分裂指数仍高于1.8‰者,可能为轻度放射病;下降至1.8‰~0.9‰者可能为中度;下降至0.8‰~0.2‰者可能为重度;下降至0者为极重度。

骨髓象:骨髓象基本正常者为轻度放射病;照射后20~30天出现“骨髓严重抑制现象”中度;照射后15~25天出现“骨髓严重抑制现象”为重度;照射后10天内即出现者为极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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