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处理,避免引起创伤性缺血坏死,股骨头骨折常合并重要脏器损伤,治疗股骨头骨折的同时需先考虑抢救生命,稳定病情。
治疗目标
缓解疼痛,恢复正常关节功能,恢复正常活动。
药物治疗
镇痛药:具有缓解疼痛,解除痉挛的效果。轻度疼痛患者可选择口服芬必得、双氯芬酸钠等;中度疼痛可选择口服曲马多片或塞来昔布;重度疼痛的患者可考虑肌肉注射或静脉给药,常用药物包括氟比洛芬酯注射液静脉推注,杜冷丁、吗啡肌肉注射。这类药物均具有恶心、呕吐、嗜睡、头晕等不良不反应,杜冷丁、吗啡等并不适合长期镇痛使用。
活血消肿药:具有促进血液循环,促进组织吸收,缓解肿胀的作用。主要药物有迈之灵片、血塞通滴丸,无明显不良反应,但凝血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
保守治疗
闭合复位,患肢牵引:适用于Ⅰ或Ⅱ型股骨头骨折,因不合并髋白骨折,应即刻试行闭合复位,通过手法、骨牵引、皮牵引的方式使股骨头回归正常位置。
- 复位成功后,持续骨牵引6周,活用空心钉、螺纹针固定;
- 后脱位复位成功,但还存在骨折移位或股骨头关节面不吻合时,应该手术切开复位,并用螺丝钉固定;
- 如果后脱位无法复位或非手术复位后股骨头骨折仍然在髋关节后方时,应当先将骨折块复位,再将股骨头复位,术后3个月允许患者保护下负重。
手术治疗
适用于Ⅲ、Ⅳ型股骨头骨折的患者,手术应尽量在受伤后6小时内进行。
- 切开复位内固定术:“Z”形切开关节囊,牵引患肢,即可暴露股骨头骨折,清理骨折断端软组织及血肿,复位股骨头骨折块,用埋头拉力螺钉固定通过开放伤口,适用于年轻患者的Ⅲ、Ⅳ型股骨头骨折。术后有伤口感染、愈合不佳的风险。
- 髋关节置换术或股骨头置换术:将损坏严重的髋关节或股骨头换成人工制造的,术后下肢需保持伸直、向外展开,中立位的姿势牵引1~2周,避免脱位或移位,适用于5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Ⅲ、Ⅳ型股骨头骨折。存在排异的可能性,手术风险高,需长期卧床。
- 髋关节镜下治疗:关节镜下治疗股骨头骨折具有有对患者创伤小,出血量少,允许早期关节活动,术后康复较快等优点,但髋关节镜在股骨头骨折中的应用有限,其临床适应 症仍需进一步探索及实践。
治疗周期
股骨头骨折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少需要6周左右。
治疗后效果如何?
经过准确复位治疗后,患者患肢可恢复关节结构,结合后期的康复锻炼,一般3个月后可轻微负重活动;如治疗不及时,治疗方法不规范,可导致股骨头坏死或创伤性关节炎,造成患者不得不更换髋关节。
是否需要复诊?多长时间复诊?
需要复诊。一般经治疗后半个月后进行复诊,如恢复良好可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去除内固定手术时间,如复位后再次脱位应及时到医院治疗。
李凯群
主治医师
骨科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陈安富
主任医师
骨科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肖鑫
副主任医师
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