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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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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 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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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治疗

妊娠合并心脏病治疗原则,是积极防治心力衰竭和感染,预防心力衰竭在妊娠初期应定期进行孕检,及时了解孕妇及胎儿情况,密切关注孕妇心脏功能,减轻心脏负荷,不适合妊娠应及时终止妊娠。

治疗目标

缓解症状、控制病情,孕妇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日常活动,不发生心力衰竭和感染,顺利完成妊娠及分娩过程。

药物治疗

根据患者不同表现,选择相应药物。

  1. 抗心律失常药物:利多卡因、胺碘酮等具有抗心律失常作用。副作用是可能会导致低血压,加重甲亢症状等。
  2. 抗凝药物:如无抗凝禁忌症,可应用华法林、肝素、阿司匹林等具有抗凝作用,预防血栓形成和栓塞事件发生。副作用是可能会造成病人出血,有凝血障碍的病人禁忌使用。
  3. 抗生素:根据药敏培养结果选择合适的抗生素,预防感染。如头孢,应用抗生素之前应做皮试。

手术治疗

密切观察孕妇情况,不适合妊娠的患者应及时终止妊娠,早期妊娠宜在12周前行人工流产术。心功能以及宫颈条件良好的患者,在密切监护下可经阴道分娩,第二产程时需给予阴道助产。心功能III-IV级、宫颈条件不佳,应选择剖宫产终止妊娠。不宜再次妊娠者,可同时行输卵管结扎术。

其他治疗

多学科治疗:分娩时,根据孕妇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以及在分娩后及时给患者进行心内科治疗。

治疗周期

妊娠20周前每2周前行产前检查1次,妊娠20周后,尤其是32周后,需1周检查1次,并根据病情需要调节检查间期。

治疗后效果如何?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效果,与孕妇患有的心脏病类型、病情程度以及心功能状态有关,心功能良好的孕妇在密切监护下,可以顺利完成分娩。心功能差的孕妇,胎儿宫内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明显增加,新生儿死亡率增高,孕妇易引起心力衰竭。

多长时间复诊?

根据孕妇自身情况详细制定复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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