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儿医院)位于道山路18号。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国首批爱婴医院。占地面积约2.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950张。全院核定人员编制1346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职工1583人,其中编内1203人,编外380人,专业技术人员1478人,高级专家226人,其中正高63人,副高163人,有10名高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医院门急诊192.35万人次,出院6.88万人次,分娩2.17万例,手术2.26万例,比2018年同期分别增长4.93%、21.51%、18.62%、21.91%。根据2012年国家妇幼保健中心公布的全国妇幼保健机构运营与发展状况综合指标排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综合实力名列全国省级妇幼保健院前五强。在2018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系列第5名。医院始建于1935年5月福州成立的福建省立福州产育院,1938年抗日战争时期迁到沙县西门,建立临时诊所先后称福建省立高级助产职业学校附属医院、福建省立产院。1945年抗战胜利后回迁福州市乌山路先后改称福建省妇婴保健院、福州市平民产院。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3月成立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从专科性妇幼保健院转为综合性医院,1970年4月从省属下放福州市称福州市第三医院,1973年3月收回归省属改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1979年省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工作队改组为福建省妇幼保健指导所,挂靠省妇幼保健院。1991年3月福建省妇幼保健指导所并入医院设立保健部。1996年通过卫生部评审成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3年经福建省卫生厅批准增加“福建省妇儿医院”第二称谓。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担负全省妇女儿童保健技术业务指导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教学、科研工作。保健部下设4个业务科室和17个二级业务门诊,以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指导,作为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通过妇幼保健项目的实施,加强保健工作,规范产、儿科技术,开展基层妇幼卫生技术指导,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临床部下设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外科等临床科室,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医院计划生育、产科为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开展宫腔镜、腹腔镜、阴道镜、高频电波刀宫颈疾病诊治技术、显微输卵管复通术等妇产科诊疗技术,在高危妊娠的监测与处理、妇科复杂手术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医院建立妇科肿瘤实验室,开展妇科肿瘤研究,为妇科肿瘤早期诊断与治疗提供科学依据。产科实行家庭化病房和导乐式分娩,分娩量为全国同级医院之首,新生儿科对危重症抢救成功率在98%以上,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儿科对儿童常见病、疑难病症的诊治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辅助科室配备有先进的全自动免疫、生化检测仪、彩超、CT、MRI等设备,为临床科室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九个福建省省级中心挂靠医院开展工作。福建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福建省新生儿救护中心依托全省建立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护体系,负责全省范围新生儿疾病防治和救护工作;福建省宫颈疾病诊治保健中心开展子宫颈癌的预防及癌前病变规范化诊断与治疗工作,为国家卫生部十年百项PCC项目示范基地。福建省儿童救护中心负责全省儿科诊疗技术培训及全省儿科危重症的救护工作。福建省生殖健康中心于2003年通过国家卫生部专家组评审,成为省内首家获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健康领域的临床、科研、培训工作,1999年1月5日我省首例双胞胎试管婴儿诞生,填补省内生殖医学空白;福建省产前诊断中心于2009年5月通过卫生部专家组评审,开展胎儿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及相应的筛查工作,遗传疾病、优生优育的方面研究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福建省儿童保健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于2013年8月正式启动,开展全省儿童保健服务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福建省妇女保健示范中心于2016年12月通过验收,开展妇女全生命周期保健工作,探索我省妇女保健服务模式创新和水平提升。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中心提升全省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建设规划中,医院负责承建福建省儿童医学中心和福建省生殖医学中心。福建省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儿科学分会、围产医学分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生殖医学分会、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妇幼保健专业委员会、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出生缺陷与控制委员会、福建省优生优育与妇幼保健协会儿童早期发展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护理学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护理学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福建省卫生信息协会信息技术分会挂靠医院开展工作。医院现有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1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专业基地容量和在培数量均为全省第一,住培医师结业考试通过率均高于全省结业考试通过率,外单位委派和面向社会招收数量占比超过50%。截止2019年12月,我院共培养了381名合格的住院医师,在培住院医师196人、专科医师6人。医院是福建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医学院校的专业理论教学和见、实习任务,同时承担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进修培养工作。医院设有7个硕士培养点,3个博士培养点,承担国内外研究生的培养和实习任务。近五年我院在科研课题、成果中也不断取得突破,全院共获得院外立项课题156项。其中国家级6项,省部级项目65项,厅市级项目79项,其他6项,共获资助经费4142.4万元。获得科技奖21项,其中省部级6项,厅市级15项。医院以诚信、奉献、求实、创新的精神开拓进取,曾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女职工组织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同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创文明单位建满意窗口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特定学习障碍指发生在学龄早期,因注意、记忆、知觉、推理、感觉运动协调等基本心理过程存在障碍,从而在获得和运用听、说、读、写、推理或数学能力方面出现明显困难。 特定学习障碍不是由缺乏教育机会、神经系统疾病、视听觉障碍、孤独症谱系障碍或智力障碍等所致。多起源于认知功能缺陷,并以神经发育过程的生物学因素为主要致病因素。,特定学习障碍具有明显的家族聚集性特点,家族共患率为45%以上,特别当影响到阅读、数学和书写时。 特定学习障碍患者的一级亲属患阅读或数学障碍的相对风险是对照人群的4~8倍和5~10倍。 不同表现型的阅读障碍的遗传倾向性为0.51~0.931。研究证实,多个易感基因与阅读障碍有关。,脑,在明确特定学习障碍患者的具体受损功能类型后,可对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训练或行为治疗,需医护人员、指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协作。,学习成绩的正常变异 特定学习障碍不同于由外在因素(如缺少教育机会、持续的指导不良、在第二语言环境中学习)所致的学业成绩的正常变异(下降)。 特定学习障碍患者即使接受充分教育且熟练掌握非母语的指导语言,其学习困难仍持续存在。 智力障碍(智力发育障碍) 智力障碍患者出生以后,在学步、独立行走、开始说话等生长发育各个方面均明显迟缓,根据智能测验智商低于70,智力结构各个方面都全面低下。 特定学习障碍患者智商正常或为边缘智力水平,幼年的生长发育基本正常,仅有学习能力发育迟缓。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特定学习障碍和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共病情况常见,但诊断时仍需注意鉴别。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不一定体现为在学习学业技能上有特定困难,而更可能体现在执行这些技能上有困难。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患者多因持续集中注意于学习的时间短暂导致学习困难;当经过适当治疗后,患者学习困难明显改善,且没有某一特定性学习技能发育迟缓的表现。 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 孤独症患者因语言发育迟缓和人际交往障碍而影响学习能力,多数有学习困难。 孤独症起病年龄在幼儿期(3岁前),语言发育明显迟缓,非言语的人际交流能力差,并有刻板行为和兴趣狭窄等症状。可据此与特定学习障碍鉴别。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特定学习障碍不同于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有关的学业和认知加工困难,因为在后者中,这些功能领域的表现均存在某种衰退现象(且经常是快速衰退)。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一般6岁以后发病,主要表现为感情淡漠、人格改变伴思维障碍、妄想和幻觉。病情有缓解和复发特点。 神经认知障碍 特定学习障碍的症状表现不同于由神经退行性认知障碍导致的学习问题。 特定学习障碍中的特定学习困难的临床表现出现在发育阶段,同时这些困难并不表现为从正常状态的显著下降。 自评量表,无,神经电生理检查 借助脑电图,视觉、听觉诱发电位的事件相关电位,检测患儿是否存在神经细胞放电活动异常。 认知功能评估 借助一般性智力水平量表、学业成就测验及认知功能测评量表,评估儿童在学习行为、学习技能、情绪和社会功能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排除性检查 借助CT、磁共振成像(MRI)、血生化和血常规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