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胎盘早剥应坚持早期识别、积极处理休克、及时终止妊娠、控制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减少并发症的治疗原则。
治疗目标
胎盘早剥的治疗目标为纠正休克、减少并发症,避免危及母儿生命。
- 监测胎儿宫内情况:连续监测胎心以判断胎儿宫内情况。如果有外伤史的产妇,疑有胎盘早剥时,应连续监护胎心,便于早期发现胎盘早剥。
- 纠正休克:监测产妇生命体征,积极输血、迅速补充血容量及凝血因子,维持全身血液循环系统稳定。有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患者应尽早纠正凝血功能障碍,应使血细胞比容超过0.30,血红蛋白维持在100g/L(克/升),尿量>30ml/h(毫升/小时)。
手术治疗
1 . 阴道分娩:适用于胎盘早剥0~Ⅰ级(0级标准为分娩后回顾性产后诊断,Ⅰ级标准为外出血少、子宫软、无胎儿窘迫,Ⅱ级为胎儿宫内窘迫或胎死宫内,Ⅲ级为产妇出现休克症状,伴或不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患者,一般情况良好,病情较轻,以外出血为主,宫口已扩张,短时间内可结束分娩。产程中应密切观察心率、血压、宫底高度、阴道出血量以及胎儿宫内状况,发现异常征象,应及时行剖宫产术。
2 . 剖宫产术:适应症为:
(1)Ⅰ级胎盘早剥,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急性胎儿窘迫的征象有产时胎心率异常,羊水胎粪污染,胎动异常,酸中毒。慢性胎儿窘迫的征象有胎动减少或消失)者。
(2)Ⅱ级胎盘早剥,不能在短时间内结束分娩者。
(3)Ⅲ级胎盘早剥,产妇病情恶化,胎儿已死,不能立即分娩者。
(4)破膜后产程无进展者。
(5)产妇病情急剧加重危及生命。
3 . 子宫切除术:对于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难以控制的大量出血的患者,应在快速输血、凝血因子的同时,行子宫切除术。该手术的目的是:防止进一步失血、凝血功能损害继发多器官功能损害,挽救母亲生命。
其它治疗
- 输血治疗 :适用于伴有凝血功能障碍、肾衰竭等并发症的胎盘早剥患者。
(1)凝血功能障碍:补充血容量和凝血因子,及时、足量输入同等比例的红细胞悬液、血浆和血小板,目的是及时纠正凝血功能异常。
(2)肾衰竭:患者尿量<30毫升/小时或无尿,尿量<100毫升/24小时,提示血容量不足,应及时补充血容量,维持患者血容量处于正常范围。注意维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治疗周期
胎盘早剥根据病情不同,治疗时间差异较大。
治疗后效果如何?
胎盘早剥的治疗效果取决于处理是否及时与恰当。只有早期轻度的胎盘早剥可以治愈。一旦确诊胎盘早剥,及时处理的话可降低新生儿窒息率、早产率、胎儿宫内死亡率。如果处理不及时的胎盘早剥新生儿可出现神经系统发育缺陷等后遗症,严重危及母儿生命。
多长时间复诊?
胎盘早剥患者经治疗后建议每半个月复诊一次。
王丽
副主任医师
产科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杨悦旻
副主任医师
产科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莫利花
主任医师
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