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细胞瘤的首选治疗方式为及时、足范围的进行手术切除肿瘤,术后辅以抗炎药物治疗,对于不能进行手术的患者可行化学药物治疗。多数患者可得到治愈,预后较好,但本病易复发,需终生定期随诊[4]。
治疗目标
完全切除肿物,缓解疼痛、瘙痒等不适症状,预防远处转移等严重并发症,降低复发率。
手术治疗
广泛性局部肿物切除术(Mohs手术):通过手术可将局部肿瘤组织完全切除,减少复发。通常需要切除范围扩大到病灶外1cm~2cm组织边缘。适用于多数良性及非典型、且未累及其他组织器官的颗粒细胞瘤患者;恶性颗粒细胞瘤患者、已出现远处转移的良性及非典型患者、一般情况较差不能耐受手术的老年患者禁忌。其优点是能将肿物完全切除,缓解症状;缺点是如手术不彻底切除则复发率高、可能会出现术后感染等手术并发症。术后要注意定期术口患药预防感染、定期复查有无肿瘤复发的迹象。
药物治疗
1.抗生素药物:
(1)头孢西丁钠:属于二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对多种致病菌敏感,具有广谱抗菌作用。主要适用于颗粒细胞瘤合并感染或者性手术切除的术后患者。临床上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血栓性静脉炎、皮疹、低血压、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对本药及其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病患者慎用;
(2)甲硝唑:是一种常用的抗厌氧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或预防厌氧菌引起的系统或局部感染。常与头孢西丁钠联合使用,适用于术后感染患者。部分患者会出现肢体麻木、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不良反应,患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以及血液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禁用。
2.化疗药物治疗:
对于恶性颗粒细胞瘤已发生远处转移的患者可行化学药物治疗;对于已出现远处转移的良性及非典型颗粒细胞瘤患者可在肿瘤切除术后辅以化疗。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复发、延缓病情进展、提高患者生存期限。常用的化疗药物有顺铂、长春新碱、博来霉素:
1.顺铂:是一种含铂的细胞非特异性抗癌药,通过抑制癌细胞DNA的复制,损伤其细胞膜结构从而抑制癌细胞生长,具有强效的广谱抗癌作用。适用于多数恶性颗粒细胞瘤及发现有远处转移的术后患者。其不良反应有肾毒性、心跳加快、血压下降、耳毒性及神经毒性,对本药过敏者、骨髓功能减退、严重肾损害、脱水、水痘、痛风、高尿酸血症等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长春新碱:是一种临床常用抗肿瘤药物,具有使癌细胞有丝分裂在中期停止从而延缓癌症进展的作用。适用于恶性颗粒细胞瘤及发现有远处转移的术后患者。其不良反应有便秘、腹痛、脱发、下肢麻木等,目前其禁忌症上不明确;
3.博来霉素:属于细胞毒类抗生素,可以引起癌细胞DNA单链和双链发生断裂,有效阻止癌细胞增生。适用于多个部位的鳞癌、颗粒细胞瘤、霍奇金病以及恶性淋巴瘤等。其不良反应有咳嗽、胸痛、呼吸困难、咯血、脱发等,对本药过敏者、白细胞数<2.5×109/L者及水痘患者禁用。
治疗周期
多数颗粒细胞瘤患者的治疗周期一般为1~2个月,但具体的治疗周期还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及治疗情况而定,且治疗仍需长期随访复查。
治疗后效果如何?
经过早期及时、规范的手术切除肿物及药物治疗可逐渐治愈,肿物得以消除,疼痛、瘙痒、溃疡、出血等症状可得到明显改善,但若不及时治疗患者可能会并发进一步浸润周围组织,并向远处器官组织转移,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生命。
多长时间复诊?
患者应在出院一周后返院复诊,观察术口愈合情况及有无新发肿物,此后应严格随访2年,2年内三个月复诊一次,行体格检查及复查肿瘤标志物检查等观察患者有无新发肿物出现或行全身X线检查观察是否出现其他症状,预防复发及远处转移并依据复查结果进行下一步的治疗及康复。
李开国
主治医师
肿瘤科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张东
主任医师
神经外科
北京医院
钱瑞琴
主任医师
中医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