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抑郁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包括头晕乏力、口干、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失眠、多汗等,往往在服药的前几天明显,随着服药时间延长逐渐减轻。在最初阶段与食物同服可减少恶心的发生率,且大多数患者描述恶心是一个短暂的不良反应。
服药的前 2 周是最容易停药的阶段。因为这个阶段,药物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不良反应可能先出来了,患者主观感觉用药后"更糟糕了"。那么开怎么办呢。
如患者在服药第 1 周出现诸如胃肠道反应、困倦、焦虑等不严重的不良反应时,这是很普遍的且多是阶段性不持久的;
若服药后不良反应长期存在但程度不重,如出汗、便秘、体重增加等,如果对日常生活的影响不明显则继续用药,同时调整生活饮食习惯;
如不良反应明显时,比如严重的性功能障碍、肝功能异常等,需要评估不良反应是否抗抑郁药物所致,必要时尽快减药、换药。
在服药一段时间后,症状部分或完全消除时,患者往往会担心长期用药可能成瘾,或由于病耻感,觉得吃药就意味着有病,于是自行减药、停药,导致病情复发,这个阶段建议多跟医生沟通,获得专业支持和帮助,规范治疗。
妊娠或计划妊娠妇女、产后抑郁是否使用抗抑郁药物
对症状较轻的患者给予健康教育、支持性心理治疗即可;
对轻度⁃中度抑郁症患者,建议心理治疗,如认知行为治疗和人际心理治疗;
对重度或有严重自杀倾向的患者可以考虑抗抑郁药治疗,目前孕妇使用最多的是 SSRIs 类药物 。研究显示 ,除帕罗西汀外,孕期使用 SSRIs 类抗抑郁药并未增加胎儿心脏疾病和死亡风险,但可能增加胎儿早产和低体重风险。SNRIs 类药物和米氮平可能与发生自然流产有关。如果产后开始使用 SSRIs治疗 ,应避免使用氟西汀,因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更容易排泄到母乳,其半衰期长达 1~2 周,母乳喂养的婴儿可能有蓄积效应 ,其他SSRIs 类 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较低。
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如病情严重不用药疾病的波动也会增加孕妇和胎儿风险,需要权衡沟通药物治疗对母亲和胎儿的获益与不治疗的风险。
抑郁症复发率高达 50%~85%,其中有 50% 患者的复发在疾病发生后2年内 发生。目前倡导全病程治疗,包括急性期、巩固期和维持期治疗。
(1)急性期治疗(8~12 周):控制症状,尽量达到临床治愈(抑郁症状完全消失的时间>2 周)、促进各项功能恢复到病前水平,提高患者生命质量。
(2)巩固期治疗(4~9 个月):在此期间患者病情不稳定,复燃风险较大,原则上应继续使用急性期治疗有效的药物,并强调治疗方案、药物剂量、使用方法保持不变。
( 3)维持期治疗:维持治疗时间的研究尚不充分,目前认为并非所有抑郁症患者均需要维持治疗。对有复发倾向的患者,应该至少维持治疗 2~3 年,这些患者包括第 3 次及以上的复发患者、有明显社会心理应激因素的患者、有残留症状或者发病年龄早或者有家族史的患者。维持治疗结束后,病情稳定可缓慢减药直至终止治疗,一旦发现有复发的早期征象,应迅速恢复原治疗。
过度追求完美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种“病”。
抑郁症是一种心灵感冒?
对抑郁症的“轻症化”倾向,可能利大于弊
对于抑郁症,还有一个问题是“轻症化”倾向,就是说不把抑郁症看作精神障碍患者才有的“重疾”,而把它看作人人都可能得的“小恙”。
“抑郁症是一种心灵感冒”的说法似乎时不时见诸于媒体报端,甚至被一些医学和心理学工作者也这样挂在嘴边。这种轻症化的宣传,据说是日本一些制药公司为了推广抗抑郁药而想出的营销手段,可能是想让更多的人像接受感冒一样接受抑郁症,像服用感冒药一样使用抗抑郁药。
但在国内,“轻症化”主要是好心的心理学从业者,为了让有抑郁症的人能够更好地接受帮助而采取的必要的妥协。
比如说,治疗抑郁症就像吃感冒药治疗感冒,可以缓解症状,或者更快一些康复,然后来访者又回到“致病”的环境,等再出现症状时再来寻求帮助。
这样的说法,可能更多出于妥协或姑息的无奈,但并不完全,也偏离了事实,最终对正确理解抑郁症和其他精神心理症状是不利的。
作者:周作新(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河源市东埔医院)
抑郁症是一场骗局吗?
另一种疯狂,分裂思维与被害妄想
前些年,一位美国记者写过一本书《像我们一样疯狂》,副标题是“——美式心理疾病的全球化”,这本书让很多人相信心理疾病就是一场骗局,是一种美国“心理病毒”的全球扩散,背后的推手是制药厂等利益相关的组织,陷入一种阴谋论。
的确,西方的DSM与ICD手册,根据症状表现对精神障碍的分类越来越细,关于精神疾病的定性也一直在变化,不断在修订,学术界关于精神疾病的描述和分类仍存在激烈的争议。
长期以来,现代医学主流上仍遵循「还原论」 的传统模式进行研究。事实上人们对心理症状背后的精神病理、生物学机制等所知还很有限,药物干预效果与不良反应也非常不尽如人意。临床上也确实有粗暴诊断和过度治疗的现象。有人认为精神药物往往是通过“麻木”或“钝化”情绪来起作用,比安慰剂好不了多少。
然而,全盘否定现代医学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又何尝不是一种疯狂的分裂思维、甚至被害妄想?
一位教育博主甚至说 “20岁以下不存在抑郁,心理医生都该下地狱!”这样极端的言论对于引流是有作用的,可对于社会、家庭建立健康的心理观是有害的。
《精神卫生法》对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有明确的界定,不管是心理咨询还是心理治疗,对来访者心理干预的目标之一,是帮助他们提高药物治疗的依从性,而不是去否定医学、攻击医生。
作者 周作新(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河源市东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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