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54年,前身为乌山联合诊所,后发展成为乌山卫生院,1998年,挂牌成立溧水县精神病防治院,2015年增名为“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60多年的风雨兼程,医院已经建设发展成为溧水区唯一的一所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二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2019年10月18日,医院整体易地搬迁至中大街道35号,新院区占地36亩,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包括门急诊及行政综合楼、后勤楼、病房楼、专家公寓等。床位规模400张,总投资1.5亿元。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卫健委精心谋划,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瞄准高质量发展目标,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求实创新、夯实基础,强化内涵建设。2014年,与南京脑科医院签定对口支援合作协议;2016年,区政府与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医院成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溧水分院;2017年,成功创成二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2018年,成为南京脑科医院精神专科联盟单位。医院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与全区8家镇街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金牛护理院合作建立全区精神及心理专科联盟;2019年,溧水区被确定为江苏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区,依托区第三人民医院,高标准高起点建设成立全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中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适宜、连续、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慢性疾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一般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精神分裂症是由一组症状群所组成的临床综合征,它是多因素的慢性疾病。尽管目前对其病因的认识尚不很明确,但个体心理的易感素质和外部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的作用已被大家所共识。无论是易感素质还是外部不良因素都可能通过内在生物学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疾病的发生,不同患者其发病的因素可能以某一方面较为重要。,脑,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是精神分裂症首选的治疗措施,药物治疗应系统而规范,强调早期、足量、足疗程,注意单一用药原则和个体化用药原则。一般推荐第二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奎硫平等作为一线药物选用。第一代及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氯氮平作为二线药物使用。部分急性期患者或疗效欠佳患者可以合用电抽搐治疗。,其他精神障碍,无,1、头颅CT 2、脑电图检查 3、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 4、体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