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泸州市精神病医院(泸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5年,原名为泸州市精神病人收容所,1985年更名为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08年经省卫生厅批准增挂“泸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医院(中心)是市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精神疾病患者的收治和全市公共卫生中精神卫生的检查指导、基层培训等工作。医院(中心)位于泸州市江阳区灯杆山,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300张,目前实际开放床位850张。医院拥有CT、DR、心脏彩超、动态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核酸检测仪、心理CT、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麻醉深度监测仪等等仪器设备。医院领导班子人数5人。党委书记1名,院长1名,副院长3名。编制人数104人。现有在职职工328人(占编96人,临聘23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2人,专技中卫生技术人员219人(医生52人,其中正高4人,副高10人,中、初级38人;护士144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初级138人;医技人员23人,高级职称2人,中、初级21人)。管理人员9人(管理领导六级1人,管理领导七级1人,管理领导八级2人,管理非领导八级2人,管理非领导九级3人)。医院设有14个职能科室:院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质控办、科教科、护理部、医保科、院感科、财务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社会防治科、信息科。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慢性疾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一般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精神分裂症是由一组症状群所组成的临床综合征,它是多因素的慢性疾病。尽管目前对其病因的认识尚不很明确,但个体心理的易感素质和外部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的作用已被大家所共识。无论是易感素质还是外部不良因素都可能通过内在生物学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疾病的发生,不同患者其发病的因素可能以某一方面较为重要。,脑,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是精神分裂症首选的治疗措施,药物治疗应系统而规范,强调早期、足量、足疗程,注意单一用药原则和个体化用药原则。一般推荐第二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奎硫平等作为一线药物选用。第一代及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氯氮平作为二线药物使用。部分急性期患者或疗效欠佳患者可以合用电抽搐治疗。,其他精神障碍,无,1、头颅CT 2、脑电图检查 3、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 4、体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