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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高血压

恶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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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 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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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高血压治疗

恶性高血压一经诊断,应立刻采取积极的降压治疗,同时也包括病因治疗和肾脏替代治疗。

治疗目标

恶性高血压的治疗目标,为降低舒张压至安全水平(约100mmHg),维持尿量在1000毫升/24小时以上,控制和缓解症状,预防进行性或不可逆性靶器官损害,降低死亡率。

药物治疗

建议选择适宜有效的降压药物,静脉滴注给药,同时注意监测血压。

1.硝普钠:适用于各种高血压急症,可同时直接扩张静脉和动脉,降低前、后负荷。用药过程中必须密切监测血压,注意避光、及时更换,避免氰化物中毒。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肌肉颤动等。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

2.硝酸甘油:适用于恶性高血压伴急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降压起效迅速,但应注意出现心动过速、面部潮红、头痛和呕吐等不良反应。

3.尼卡地平:适用于合并急性脑血管病的恶性高血压患者。用药后作用迅速,持续时间较短,降压同时改善脑血流量。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面部潮红等。

4.拉贝洛尔:适用于合并妊娠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该药物起效较迅速,不良反应有头晕、直立性低血压、心脏传导阻滞等。

病因治疗

恶性高血压一旦诊断,在积极控制血压的同时,应努力寻找继发因素,并力争去除或治疗可逆性病因。若证实为肾动脉狭窄所致的恶性高血压,应行经皮肾动脉成形术或外科手术,部分患者的血压和肾功能可获得满意的控制。

其他治疗

介入治疗:适用于恶性高血压,且患者只有一个肾脏缩小、不能耐受降压药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反复发作急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经血管内介入治疗,血压水平改善的患者可达50%以上。

治疗周期

本病多需终身治疗。

治疗后效果如何?

恶性高血压一经诊断,应立刻采取积极的降压治疗,可缓解和控制症状,降低病死率,预后较好。未经及时降压治疗的患者,可因血压的重度升高,发生高血压脑病、脑出血、急性肺水肿和肾衰竭等严重并发症,危及患者生命安全。

多长时间复诊?

进行降压治疗,患者应分别在开始治疗后2~6小时、24~48小时进行血压监测,1~2周进行血压等指标复诊。以后可每3~6个月进行复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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