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正处级单位,成为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相当)定点医疗机构。该院始建于1973年,地处广州市石井街东秀路。占地面积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人员编制600名,现有在编职工356人,临时工108人,其中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队伍的70%以上,职称8人,中级职称28人。该院集治疗、收养、救治、康复功能为一体,主要收治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三无”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该院核定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现设有12个病区、1个门诊部,目前已收治病人为1000多人。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要求,确定由该院负责为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提供医服务。同时确定在该院扩建500张床位的救治病区,收治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现已完成土建工程,将于2006年5月投入使用。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要求,确定该院为市特困人员重大疾病临终关怀医疗机构。该院贯彻民政部“养治结合、供养与康复并重”的办院方针,主要诊疗科目有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康复治疗以及各类精神病评定。特别设计了该院的康复流程,实行三级开放,采用“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手段,开展各种康复活动,并与香港利民会合作,开展全国的职业治疗项目,创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康复模式。该院配备有常规的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要。在病房管理上,实行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适应了各类病人的需要。该院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怀和支持下,不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近年来,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称号。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慢性疾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一般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精神分裂症是由一组症状群所组成的临床综合征,它是多因素的慢性疾病。尽管目前对其病因的认识尚不很明确,但个体心理的易感素质和外部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的作用已被大家所共识。无论是易感素质还是外部不良因素都可能通过内在生物学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疾病的发生,不同患者其发病的因素可能以某一方面较为重要。,脑,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是精神分裂症首选的治疗措施,药物治疗应系统而规范,强调早期、足量、足疗程,注意单一用药原则和个体化用药原则。一般推荐第二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奎硫平等作为一线药物选用。第一代及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氯氮平作为二线药物使用。部分急性期患者或疗效欠佳患者可以合用电抽搐治疗。,其他精神障碍,无,1、头颅CT 2、脑电图检查 3、阳性和阴性综合征量表 4、体格检查,。